本文转自: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1日讯(记者王婉莹)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在提到如何推动节能降碳工作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要把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有机结合,扎实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深入挖掘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潜力,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中国经济网记者王婉莹/摄

上周(5月13日—19日)是第34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今年的节能宣传周以“绿色转型,节能攻坚”为主题,锚定“十四五”目标任务加大节能降碳攻坚力度,多措并举推动能耗强度持续降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李超看来,节能降碳对降低生产成本、促进绿色发展、维护能源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顺应发展潮流的生活理念和社会风尚。她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有力做好节能降碳工作。

一是强化“十四五”后两年节能降碳工作。落实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十大行动,科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同时,在能效提升、排放下降的过程中,着力保障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用能需求。

二是实施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当前我国有关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潜力巨大。比如,超过60%的存量锅炉、电机、变压器等设备能效低于先进水平,超过1/3的存量建筑不满足节能建筑标准,因此,要持续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李超说。

三是健全节能降碳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加快制订、修订一批节能标准,依法依规加强节能监察。

四是营造全社会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李超表示,虽然我国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但能源利用方式仍较为粗放,要深化能源资源国情教育,全过程各领域遏制能源浪费,提升全民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和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推动各类主体落实节能主体责任,履行节能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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