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關於印發天津市關於進一步規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照顧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公佈,明確自2027年中考起,我市取消市、區級優秀學生及優秀學生幹部政策照顧並調整少數民族考生政策照顧範圍。

根據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教育部和我市相關文件要求,參考相關省市做法,結合我市實際,經多方調研、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組織座談和專家論證,市教委和市民族宗教委制定了《通知》。《通知》中所列出的中考政策照顧項目,與我市原有政策相比,主要有以下變化:一是自2027年中考起,取消市級優秀學生及優秀學生幹部加5分政策照顧,取消區級優秀學生及優秀學生幹部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照顧;二是自2027年中考起,將少數民族考生中考政策照顧調整爲“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從‘四區’(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包括自治州(盟)、自治縣(旗)等,轉入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升學時加5分錄取”。

爲確保新舊政策有序銜接平穩過渡,本次公佈的進一步規範中考政策照顧實施方案,自2027年中考起正式實施,也就是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中考,原政策照顧不變。(津雲新聞編輯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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