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金融監管總局今天(21日)發佈通知,從今年起,在全國全面實施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

通知指出,完全成本保險保障水平覆蓋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農業生產總成本;種植收入保險保障水平體現農產品價格和產量,覆蓋相關農產品產值。

在補貼政策方面,在省級財政保費補貼不低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補貼45%,對東部地區補貼35%。在相關中央單位承擔不低於10%保費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相關中央單位保費補貼按其種植業務所在地補貼比例執行。

在保險方案上,完全成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當地主要的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種植收入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農產品價格、產量波動導致的收入損失。保險費率按照保本微利原則釐定。承保機構應確保農業保險綜合費用率不高於20%。

據瞭解,從2018年起,財政部和有關部門開始開展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2021年在13個糧食主產省份產糧大縣正式實施,2023年進一步擴圍至全國所有產糧大縣,今年將在全國全面實施。

(總檯央視記者 田琪永 李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