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5月21日,长白山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函询问核实,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话了解,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田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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