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秀梅)5月21日,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金融監管總局發佈了《關於在全國全面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到,自2024年起,全國種糧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可在物化成本保險、完全成本保險或種植收入保險中自主自願選擇險種投保,但不得重複投保。

對於補貼方案,《通知》指出,保險標的爲關係國計民生和糧食安全的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作物。保險品種爲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其中,完全成本保險爲保險金額覆蓋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農業生產總成本的農業保險;種植收入保險爲保險金額體現農產品價格和產量,保障水平覆蓋相關農產品種植收入的農業保險。保險保障對象包括適度規模經營農戶、小農戶等全體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實施地區爲全國種糧地區。具體作物品種和保險產品結合種糧實際情況和農產品特點確定。

對於補貼比例,《通知》明確,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保費補貼比例爲在省級財政保費補貼不低於25%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補貼45%,對東部地區補貼35%。在相關中央單位承擔不低於10%保費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對相關中央單位保費補貼按其種植業務所在地補貼比例執行。

此外,針對保險方案,《通知》指出,完全成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當地主要的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種植收入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農產品價格、產量波動導致的收入損失。保險監管部門應監督承保機構加強承保理賠管理,對適度規模經營農戶和小農戶都要做到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承保機構應規範費用列支,在保障專業服務質量的前提下持續加強費用管控,確保農業保險綜合費用率不高於20%。

《通知》還要求,承保機構應抓實查勘定損工作,加強承保理賠信息管理,提高農戶信息採集準確度。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在種糧信息採集等方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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