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袁秀麗)5月21日,金科股份發佈“關於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稱,近日公司及重慶金科分別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渝05破117號、(2024)渝05破118號決定書,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與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人)重慶分所聯合擔任金科股份及重慶金科管理人,代青爲管理人負責人。金科股份表示,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進重整相關工作,力爭儘快完成重整。

據悉,金科股份破產重整案管理人選定結果於5月16日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公佈,法院確定金科股份重整及備選管理人名單後履行了內部審批程序。5月21日,金科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正式的裁定文件後正式公告。

作爲由法院指定負責處理重整事務的主體,管理人是重整程序的主要推動者和重整事務的具體執行者。因此,管理人的實力和相關經驗至關重要。據公開資料顯示,金杜律師事務所承辦和參與了包括海航集團、紫光集團、渤海鋼鐵等在內的大型企業債務重組案件。而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爲大型央企、國有集團、銀行證券公司等提供審計及相關業務。

此外,中金公司作爲金科股份重整案的財務顧問,一直在協助推進公司重整和引進戰投事項。中金公司近年來參與了一大批知名度高、影響力廣的重整項目,如清華紫光、北大方正等。

對此,金科股份認爲,有了專業化隊伍的參與和支持,金科股份重整有望得到快速推進並取得多方滿意的成果。

“重整期間,將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推進重整相關工作,力爭儘快完成重整,維護地方社會和金融穩定,確保‘保交樓’目標如期實現,儘早恢復公司生產經營良性循環,提高公司投資價值,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金科股份表示,一旦重整方案被法院通過,金科股份的債務本金將大幅降低。最重要的是,隨着戰略投資者的資金或者資源注入,有利於金科股份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提升持續經營能力。

金科股份是近年來A股首家正式進入重整程序的大型全國化上市房企。4月27日,重慶市政府、市高院又召開了金科股份司法重整專項推進會,要求工作專班要應作盡作、能作必作,進一步加大對金科的幫扶工作力度,全力支持金科重整成功,把金科重整打造爲行業風險化解範例。

(文章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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