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解放日報

無人機取證執法“分心駕駛”

鄔林樺

5月10日9時許,在延安路高架延東立交附近,一輛緩慢行駛的轎車引起了現場執勤交警的注意。隨後,交警利用無人機拍攝到車內駕駛員手持手機放於面前持續觀看屏幕,其間還“雙脫手”進行點擊操作的畫面。於是,民警在下個匝道處將該車攔停,並對駕駛員處以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駕車過程中,接打電話、瀏覽電子設備、喫東西等“分心駕駛”行爲,不僅會帶來事故隱患,也會產生影響道路通行效率的“龜速車”。針對這一突出違法行爲,上海公安交警部門表示正利用無人機輔助開展“空中執法”。

本報記者 鄔林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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