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發展改革委答每經問:加快推進消費品以舊換新

每經記者 周逸斐    每經編輯 陳 旭    

5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5月份新聞發佈會。

今年4月製造業PMI(採購經理指數)爲50.4%,連續兩個月位於擴張區間。在發佈會現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此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問:如何看待當前製造業發展趨勢?下一步將採取哪些措施促進製造業恢復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李超回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3、4月份製造業PMI均位於50%以上的擴張區間,這反映出隨着宏觀政策效應持續顯現,工業生產穩定增長,企業效益有所改善,景氣水平和企業預期持續向好。下一步,要加快推進消費品以舊換新,擴大汽車、家電、手機等商品消費和文旅等服務消費。

推進製造業轉型升級

李超回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問時表示,製造業PMI是反映製造業發展狀況的重要“晴雨表”。3、4月份製造業PMI均位於50%以上的擴張區間,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具體分析。

從生產看,4月份製造業增加值同比增長5.7%,增速比上月提高0.6個百分點;製造業PMI生產指數爲52.9%,爲2023年4月以來最高,反映出製造業企業生產擴張有所加快。

從需求看,4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保持增長,貨物出口恢復增長;製造業PMI新訂單指數、新出口訂單指數分別爲51.1%、50.6%,也反映製造業市場需求繼續恢復。

再來看結構,4月份高技術製造業PMI爲53.0%,呈現出較快發展勢頭;投資數據也印證了這一點,1~4月份高技術製造業投資同比增長9.7%,投資結構優化爲產業結構優化夯實了基礎。同時,中型企業、小型企業PMI分別爲50.7%、50.3%,生產指數和新訂單指數連續2個月位於擴張區間,反映中小製造企業保持恢復發展勢頭。

李超表示,推動製造業持續恢復發展的有利條件正在積聚。比如,一季度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長4.3%,連續3個季度增長,利潤增長爲企業擴大再生產等提供了有力支撐;1~4月份製造業投資增長9.7%,增速比全部固定資產投資高5.5個百分點;4月份製造業PMI生產經營活動預期指數爲55.2%,繼續位於較高景氣區間,這些都表明製造業企業對未來市場發展信心總體穩定。總的看,我國製造業將繼續保持恢復發展、結構優化的態勢。

李超強調,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持續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切實提高製造業發展質效。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在擴大有效投資方面,落實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加快中央預算內投資下達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進度。

在促進國內消費方面,加快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千方百計穩就業促增收,提高居民消費能力。加快推進消費品以舊換新,擴大汽車、家電、手機等商品消費和文旅等服務消費,加大力度培育打造消費新場景新業態等新增長點。

“同時,要加快推進製造業轉型升級。加快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深入實施製造業核心競爭力提升行動計劃,引導企業應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升級,不斷提升製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水平。”李超強調。

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

中央決定從今年開始連續幾年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推動超長期特別國債等投資項目落地方面進展如何?下一步還將如何推進這項工作?

對於媒體記者的提問,李超表示,今年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從三方面推進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兩重”建設準備工作。

一是做好項目儲備。從今年2月開始,國家發展改革委多次組織各地方各相關部門,梳理儲備今年能開工建設的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同時,聯合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完善重大項目用地、環評等要素保障機制,並組織召開全國視頻培訓會,指導幫助地方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二是細化任務舉措。組織召開全國發展改革系統視頻會議,佈置各地方進一步細化落實“兩重”建設重點任務。同時,會同相關部門抓緊研究明確“硬投資”項目細化要求和“軟建設”具體舉措,“軟建設”是指爲保障投資項目建設而推進的制度建設,並根據需要制定出臺相關專項規劃和實施方案。

三是做好第一批項目下達準備。按照近期中央政治局會議關於及早發行並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的要求,以及國務院召開的支持“兩重”建設部署動員視頻會議工作部署,在前期開展工作基礎上,梳理出一批符合“兩重”建設要求、可立即下達投資的重大項目,待國債資金到位後即可加快建設。

李超指出,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牽頭會同有關方面,認真做好“兩重”建設各項重點任務的組織實施工作。

一是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統籌做好項目篩選、推進實施、督導評估、改革任務落實等工作。同時,有效發揮財政金融、行業管理、要素保障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建立高效運作機制,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合力。

二是做好“硬投資”項目組織實施。加快項目篩選和計劃下達,組織各地方和有關中央單位按照要求報送項目,會同行業管理部門做好項目篩選。加強項目建設資金統籌,用好國債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地方政府投資等各類建設資金,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督促指導各地方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分級分類做好用地、環評等要素保障,推動項目儘快開工建設。加強項目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定出臺管理辦法,明確從項目謀劃儲備到監督檢查的各項要求。

三是加快“軟建設”政策出臺落地。會同有關方面建立“軟建設”任務清單,抓緊推進相關政策舉措出臺實施,以改革辦法和創新思路破解深層次矛盾,更好發揮政策疊加效應。

四是加強實施效果跟蹤評估。對“硬投資”任務,會同有關部門依託重大項目建設推進機制,定期調度項目進展,組織開展實地督導,推動項目高質量建設實施。對“軟建設”任務,建立督促落實機制,促進各項配套政策和改革舉措見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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