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德宏團結報

本報訊 縣人民法院近日向一起離婚案件的雙方當事人發放“未成年人關愛提示卡”,教育引導當事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關心關愛未成年子女。這是4月15日最高院發佈《關於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後,縣人民法院發出的首張提示卡。

據瞭解,縣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外離婚糾紛案件,原告和被告因在婚前缺乏瞭解,匆匆結婚,婚後育有一子,現在小學階段就讀。經辦案法官組織調解,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但在調解過程中,法官瞭解到,因雙方經常在外打工,對孩子關心關愛較少。考慮到當事人的孩子正處於成長的關鍵階段,非常需要父母的情感投入和健康心理塑造,縣人民法院向該案當事人發放“未成年人關愛提示卡”。

提示卡提示:父母有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不依法履行義務的,將承擔法律責任;無論婚姻如何變化,都應當一如既往,盡心盡力,攜手給未成年子女創造良好的生活成長環境,給予未成年子女最溫暖的愛。

同時,承辦法官還結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教育促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向當事人普法,要求他們積極履行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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