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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中信国安(000839)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北京三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该案诉讼时效仅剩下最后十天左右,请投资者注意。

2021年6月2日晚,中信国安(000839)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经证监会查明,中信国安违法事实主要为披露的《2009年年度报告》《2010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2012年年度报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0年2月6日到2020年5月18日之间买入中信国安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除了中信国安索赔案,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与中信国安索赔案已进入最后时效倒计时不同,国华网安的索赔还有一段很长的时间。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000004)股民索赔案此前已多次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公开信息显示,深圳中院已对国华网安投资者索赔案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一审胜诉判决。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翔、陈金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认为,国华网安存在如下违法行为: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信息,参考前期判决,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国华网安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国华网安前期的投资者胜诉案例对后期投资者索赔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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