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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1日,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峯律師代理的中信國安(000839)投資者索賠案再次向北京三中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師團隊同步還在繼續推進後續的立案工作,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託,需要特別提示的是,該案訴訟時效僅剩下最後十天左右,請投資者注意。

2021年6月2日晚,中信國安(000839)發佈關於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經證監會查明,中信國安違法事實主要爲披露的《2009年年度報告》《2010年年度報告》《2011年年度報告》《2012年年度報告》《2013年年度報告》《2014年年度報告》《2015年年度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

許峯律師認爲,在2010年2月6日到2020年5月18日之間買入中信國安股票,並且在2020年5月18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發起索賠。

除了中信國安索賠案,國華網安(000004)投資者索賠案也還在持續推進,與中信國安索賠案已進入最後時效倒計時不同,國華網安的索賠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許峯律師代理的國華網安(000004)股民索賠案此前已多次向深圳中院提交立案,公開信息顯示,深圳中院已對國華網安投資者索賠案作出判決,投資者獲得一定比例的一審勝訴判決。

深圳證監局關於對深圳國華網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黃翔、陳金海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認爲,國華網安存在如下違法行爲:2022年4月28日,國華網安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對2021年業績預告大幅修正。經查,國華網安在2021年度業績預告編制過程中,未審慎確認收入並考慮子公司商譽減值的影響,導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數據出現重大偏差。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律師認爲,綜合以上違法信息,參考前期判決,2022年1月26日到2022年4月28日之間買入國華網安股票,並且在2022年4月28日後賣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還可發起索賠,國華網安前期的投資者勝訴案例對後期投資者索賠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許峯律師,2008年起律師執業,執業服務範圍涉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隻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隻股票的索賠案件,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執業證號: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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