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強兩嚴”的監管基調下,券業罰單接連不斷。

5月21日,國投證券河北分公司收到河北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直指該分支機構存在的四方面問題。

具體來看,涉及未對員工執業行爲實施有效合規管理、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到位、對部分公募基金產品在認購期內實施特別的考覈激勵政策、信息公示內容不完整等問題。

據不完全統計,在嚴監管之下,今年以來券商已經累計收到超過百張罰單。今年5月以來,包括頭部券商在內,已經有超過10家券商及其分支機構被罰。

國投證券一分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河北證監局指出,經查,國投證券河北分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對員工執業行爲實施有效合規管理。個別員工違規委託第三方進行投資者招攬活動;部分員工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未進行留痕管理;部分員工實際使用的手機號碼未納入合規監測系統;投資顧問人員向投資者提供投資建議無合理依據,且未經合規人員審覈。

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到位。向預期投資目標、投資期限、風險等級不確定的普通投資者主動推介中高風險基金產品;部分公募基金產品銷售過程存在誤導投資者的情況,且未進行風險提示。

三、對部分公募基金產品在認購期內實施特別的考覈激勵政策。

四、信息公示內容不完整。分公司未在營業場所公示融資融券的利率與費率。

河北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2020年修訂)》《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等相關規定。

最終,河北證監局決定對國投證券河北分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表示,該分公司應高度重視,認真學習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補救、積極整改,並向監管提交書面報告。

券商密集收罰單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監管部門已經累計向券商及其分支機構、相關責任人下發罰單超過百張,頭部券商幾乎悉數覆蓋,遠超此前對頭部券商的處罰數量。

與此同時,監管對券商的處罰業務範圍包括經紀、投行、資管、兩融、自營等業務領域;處罰措施方面,包括多家機構及責任人被採取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等行政監管措施,保薦業務資格被暫停半年等。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5月以來就有十餘家券商及其分支機構收到罰單。

以5月10日爲例,當天,北京證監局、浙江證監局、廣東證監局、安徽證監局和陝西證監局披露了9張罰單。處罰主體涉及國信證券中金公司、申萬宏源、中信證券、東莞證券、開源證券等6家券商。

5月14日,江蘇證監局公佈數份罰單,均與金通靈項目相關。在這次事件中,光大證券、國海證券、東吳證券均被出具了警示函,而華西證券則被暫停相關資格半年。同時,5月14日,江西證監局對興業證券江西分公司及其員工李曉林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5月17日,上海證監局披露3張券商資管方面罰單,華泰資管及分管相關業務的高管朱前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海通資管亦被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責編:楊喻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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