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荆门日报

不断完善缴存机制 持续优化还贷方式

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密集“上新”

本报讯(记者邓琳 通讯员易郢林)“我的月缴存额低于还款额,中心划扣后,每月只须再还200元就行,压力小多了!”近日,市民张先生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差额划扣冲还贷业务后,欣慰不已。这是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优化还贷方式后,给缴存人带来的利好。

为回应群众期待,今年4月,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原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划扣冲还贷政策的基础上,对还贷方式再优化。政策调整后,即便是申请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月还款额,也可以委托中心每月从借款人本人的银行账户按差额部分划扣缴存,用个人存款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并抵冲当月还款额。

受益于这一政策,张先生每月公积金缴存额1800元、月还款额2000元,每月只需额外负担200元,即可全额使用当月的缴存额还款。

此外,今年4月,该中心还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增加惠及面;发挥公积金兜底功能,落实互助性;推进公积金精准使用,增强惠民度……

调整后的政策,进一步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机制。按照自愿缴存的原则,鼓励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转移人员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进城安居。该中心针对个人自愿缴存放宽准入条件,免予资格审核。

在落实住房公积金互助性方面,该中心实施“零挂钩”存贷机制,贷款额度不与缴存时间、缴存余额关联,取消单、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区别限制,所有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政策,以此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安居优居。同时,该中心继续实施购建房“取贷不限”使用政策,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不纳入贷款限额计算范围。

该中心还分类分层次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对于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荆门英才”、博士、硕士人才和“荆英卡”银卡持有人,可在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升20万元;“荆英卡”钻石卡、金卡持卡人贷款限额可提高至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生育(或抚养)二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限额可在我市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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