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份婚姻,已經沒有了感情,那麼,這樣的婚姻,是否還能夠繼續呢?

婚姻的基礎是感情,如果感情都沒有了,這樣的婚姻道理上是無法繼續的,或者說,是沒有繼續的價值的。

然而,現實中,卻仍然有很多已經沒有了感情,卻還是在繼續着的婚姻。

比如,那些遭遇過感情的背叛,兩個人無法完成修復,和好如初,卻又無法離掉的婚姻;比如,一直有背叛存在,但各種原因,仍然維繫着關係的婚姻;乃至,那些可能也沒有背叛,但兩個人已經形如陌生,各自生活在自己世界裏的婚姻……

沒有感情的婚姻,當然是可以繼續的,至於爲什麼可以繼續——“存在就一定有其合理性”,每一段沒有感情還在繼續的婚姻,一定有繼續下去的原因。我們來分析一下,哪些情況是現實中比較常見的。

第一、基於對離婚的抗拒和無法面對。

事實上,這種情況是現實中最常見的,很多人並不是沒有想過離婚,也不是不想離,但是,當自己的思路一轉到離婚的時候,內心就開始產生抗拒,這其實是人之常情。

離婚首先要克服的,就是自己的內心,而當初每個人結婚的時候,其實都是希望這份婚姻長長久久、倖幸福福,那麼,有一天要面對離婚的時候,抗拒,是一種本能的心理反應。即便是那些後來非常堅定要離婚的人,當初也經歷過抗拒的過程。

記得曾經有人說過:如果知道最後會離婚,誰願意當初結婚啊!

離婚對人生是一種打擊,通常而言,離婚也被人們視爲是一種人生的失敗,是一種自我否認——自己當初選擇的,自己現在要去否定,對人而言,這樣的心理障礙其實是很難克服的。

尤其是,離婚還要面對輿論,而輿論普遍對離婚的人,是充滿惡意的,有這樣一種言論認爲,但凡離婚的人,都一定是有問題的,不然怎麼會離婚呢?這對離婚的人,實在是一種深深的誤讀,其實,很多時候,離婚是需要極大勇氣和堅強的。

第二,基於離婚所要克服的現實問題。

如果說,抗拒離婚,是心理層面的問題,那麼,離婚更難克服的,其實是現實問題。

沒有任何離婚是輕輕鬆鬆就能完成的,也就是說,離婚要面對一系列具體的問題,孩子,財產、雙方的溝通等等,都是必須要解決的,而這些問題,任何一個都可能卡住自己。

現實的問題導致的障礙,是什麼概念呢——可以換個角度理解。

當婚姻沒有問題的時候,其實也是一堆問題要面對,但是,離婚同樣也是一堆問題,那麼,當離婚的問題和不離婚的問題,放在一起比較的時候,如果認爲離婚的問題更麻煩,自然就會選擇不離婚。

所以,如果沒有想着要去解決離婚的障礙問題,或者沒有能力去解決離婚障礙問題的,最後通常都是不可能離婚的。

並且,有一個問題是被很多人所忽略的,那就是,不離婚的話,婚姻雖然也有問題,也有痛苦,但是,自己至少是已經在經歷,在承受——也就是自己是扛得住的;但是,離婚是沒有發生的,是未知的,是不確定的,所以,這樣的一種情況下,人們通常很難突破自己,去面對那些不確定和未知的,而寧可選擇已經面對和承受着的。

此外,還有另一個心理,那就是,目前不離婚的話,我隨時想離婚都可以;但是,如果自己沒有考慮清楚,離婚了再想復婚,就基本沒有這個可能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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