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葉麥穗 廣州報道  

又一家支付機構“離場”。日前,第三方支付機構上海申鑫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申鑫支付”)發佈停止交易業務公告,成爲年內公開可查“離場”的第四家支付機構。記者注意到,目前該機構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7年6月份,也就是說,申鑫支付在支付牌照未到期前,提前“離場”。 截至目前,人民銀行已經註銷88張支付牌照,較之高峯時期的271張,僅剩183張。

5月兩家支付機構“離場”

根據申鑫支付發佈的《關於申鑫支付停止交易業務公告》,因公司經營問題,爲保護商戶的利益,決定停止公司的支付交易業務。交易於2024年5月20日23點結束,清算於2024年5月21日完成前一日結算資金後結束。

申鑫支付成立於2004年2月份,註冊資本人民幣1億元,實收資本人民幣1億元,於2012年獲得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公司業務涵蓋POS收單、二維碼收款、智能停車等服務。

從其支付牌照信息來看,申鑫支付的業務類型爲銀行卡收單業務,業務覆蓋範圍僅限於上海市。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公示信息(2022年6月第四批),彼時申鑫支付成功通過續展,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7年6月26日。

不過申鑫支付選擇提前退出了第三方支付的陣營,至此,今年已經有4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牌照被註銷,除了上述提到的申鑫支付之外,還有上海紐斯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銀聯金融網絡有限公司以及於銀視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銀視通”)。

其中,銀視通也是5月被註銷。該公司於2012年6月首次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支付牌照,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範圍內的數字電視支付服務。從工商信息來看,銀視通註冊資本爲1億元,其最大股東爲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持股比例爲35%。不過在2022年6月,央行公示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信息中,銀視通因存在特定情形,被中止了續展申請的審查。此後,銀視通在續展進度上一直未有新的消息傳出。

對於年內多家支付機構被註銷,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 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方面,5月1日正式施行的《非銀行支付機構條例》,新規對支付機構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做出一系列規定,以銀聯商務爲代表的機構開始整合旗下多餘支付牌照;另一方面,新規出臺的目的,是引導支付機構迴歸支付本源、規範發展防範風險,這也讓一些不合規機構面臨違規的風險加大進而選擇離場;第三則是一些支付機構由於經營壓力,盈利困難選擇退出。

東北證券分析師吳源恆也認爲,政府不斷從頂層設計及政策法規加強對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監管,引領行業走向合規和尾部出清。“96費改”對銀行卡收單業務的收費模式和定價水平進行了重要調整;“259號文”規定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推動新舊支付業務分類方式平穩過渡。諸多政策逐步引領行業走向合法合規。在此過程中部分尾部和腰部公司商業模式不再成立,行業走向出清,頭部集中度提高,中國人民銀行自2016年以來沒有再發放新的支付牌照,監管部門通過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加大了市場退出力度,競爭格局走向優化,商業模式走向合規。

其實這幾年支付牌照註銷發生頻率較高。2023 年,共有 15 家支付機構被註銷牌照,退出市場。 

至少15家支付機構收到罰單

隨着牌照減少,王蓬博判斷,未來支付行業的馬太效應會愈發明顯,兩三家巨頭佔了絕大多數的市場份額,排名十位之後,幾乎空間不大。他認爲,雖然支付利率不斷走低,但行業的絕對利潤仍然很高,而且支付是商業數字化的入口和基礎工具,巨頭和收單機構實際上不構成競爭關係,而是同一條產業鏈上下游的關係。

除了“紅牌罰下”的情況之外, 接受“黃牌”處罰的情況也不在少數。今年3月8日,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樂刷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樂刷科技)福建分公司因四項違法行爲,被人民銀行予以警告並罰款。

具體來看,人民銀行福建分行認定,福建樂刷的違法行爲類型包括四項,一是違反商戶管理規定;二是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三是違反外包機構管理規定;四是違反資金結算管理規定。對此,央行決定對福建樂刷進行警告,並沒收其違法所得1308.26萬元,並處罰款1446.12萬元。福建樂刷被合計罰沒2754.38萬元。此外,時任樂刷科技福建分公司副總經理的張某,因對福建樂刷的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交易信息管理規定兩項違法行爲負有責任,被央行警告,並處罰款25萬元。

從罰沒金額來看,樂刷科技本張罰單也是年內第三方支付領域產生的最大罰單。 

今年以來已有超15 家支付機構收到罰單。綜合來看,違反賬戶管理規定、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是被罰主因。

對於2024年支付機構的發展,星圖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黃大智認爲,歷經十餘年發展,不論是在商業模式還是競爭格局上,目前非銀支付相對而言已經較爲成熟。進入2024年,在合規建設等方面會有明顯提升。同時,非銀支付領域的監管也將維持在常態化水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