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泰州日報

我市徵信系統中公積金

貸款信息是從哪個月起算?

市民來電諮詢:前不久,我看到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納入徵信系統”的通知,想了解一下從什麼時間開始執行?公積金管理中心向銀行上報的數據是從哪個月開始?作爲公積金貸款職工,應注意哪些問題?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答覆:根據住建部《關於做好徵信信息共享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納入徵信系統,並按照《徵信業管理條例》《徵信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接受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爲此,我中心已於今年5月1日起向金融基礎數據庫上報4月份以後產生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4月28日,我中心已向當前未足額還款的貸款職工發送提醒短信,如次月1日前仍未足額還款,我中心將上報徵信系統,並向實際產生逾期的貸款職工發送告知短信。爲避免產生逾期記錄和個人徵信不良信息,請廣大貸款職工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正常按時足額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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