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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法院判決:醫美機構退款並三倍賠償

近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醫美服務的消費糾紛案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該案中,王女士在一家醫美機構花費高達25萬元接受了16針的注射美容服務,然而令人震驚的是,事後她發現其中竟有11針產品已經過期。南山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該醫美機構存在欺詐行爲,責令其退還王女士已支付的款項,並賠償三倍價款。

據瞭解,王女士是在一家名爲A門診部的醫美機構接受了此次服務。該機構由B公司成立,許可經營項目包括醫療美容。在B公司品牌加盟商周經理的推薦和陪同下,王女士參觀了A門診部,並在聽了一場講座後支付了預付款。隨後,她與B公司簽訂了形象設計協議書,與A門診部簽訂了醫療美容服務協議書,約定接受玻尿酸注射下巴、額頭、脣珠等美容項目,共計費用25.78萬元。然而,就在王女士接受完全部服務後,她發現自己容貌幾乎毫無變化,遂開始追問美容項目的詳細信息,並索要手術記錄。這一追問,竟揭開了令人震驚的真相——她所注射的16支產品中,有11支已經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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