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和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时,科学发展观体现的是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和谐精神。

传统发展观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各种社会矛盾就会迎刃而解,人和社会也就随之发展。实践证明,这种传统发展观虽然在历史上对促进经济快速增长、迅速积累物质财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这种发展观由于在发展中不注重经济的快速增长同社会的全面发展同步协调,不仅没有给人们带来所期望的福祉,相反,还出现了就业形势严峻、社会保障不完善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这表明我国的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带来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事业特别是社会事业的管理体制没有相应地发展,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户籍、劳动人事制度没有相应改革。

社会阶层结构不合理,该小的没有小下去(如农村阶层),该大的没有大起来(如中间阶层)。公共投入的总量在GDP当中所占比重过小,教育、卫生、科技事业发展滞后。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传统发展观只重视经济增长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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