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說楊朱這個人,是從《孟子滕文公下》裏的一段話,“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當時想,這麼大的影響力我怎麼對他一無所知,多半是孟子言過其實吧。

接下來是,“楊氏爲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說墨子兼愛無父,我能理解,但我更感興趣的是楊朱的“無君”。

曾想研究研究這個能與墨子分庭抗禮的人物,但楊朱並沒有著作傳世,只在其他的典籍中留下些隻言片語,我又所學粗淺實在無從下手。

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所謂不拔一毛不取一毫

直到我看到易中天先生的《中華史》,纔對楊朱的思想真正有了一些瞭解,本文思路就是來自《易中天中華史-百家爭鳴》。

楊朱曰: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損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意思是:拔一根毛而有利於天下,我不拔。用全天下供奉我一人,我不要。人人利益不受損失,人人不做有利於天下的事,則天下大治。

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所謂不拔一毛不取一毫

墨子的弟子禽滑離問楊朱:去子體之一毛以濟一世,汝爲之乎?

取你一根毛去救濟天下人,你幹不幹?

楊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濟。

一根毛不足以濟世。

禽子曰:假濟,爲之乎?

如果能,你願意嗎?

楊子弗應,禽子出語孟孫陽。

楊朱不搭理他了,禽滑離出來跟楊朱的弟子孟孫陽說了。

孟孫陽曰:子不達夫子之心,吾請言之。有侵若肌膚獲萬金者,若爲之乎?

你不懂先生的心啊,我跟你說說。有人侵犯你的肌膚而給你一萬金,你幹嗎?

曰:爲之。

禽滑離說:幹。

孟孫陽曰:有斷若一節得一國,子爲之乎?

如果斷你一肢而給你一個國家,你幹不幹?

禽子默然有間。

禽滑離沉默良久。

孟孫陽曰:一毛微於肌膚,肌膚微於一節,省矣。然則積一毛以成肌膚,積肌膚以成一節。一毛固一體萬分中之一物,奈何輕之乎?

一根毛與肌膚相比很渺小,一塊肌膚與一段肢體相比很渺小,這很明顯。然而一根毛是肌膚的一部分,一塊肌膚是一段肢體的一部分。一根毛雖然是整個身體中的萬分之一,你又怎麼可以輕視它呢?

損一毫利天下不與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所謂不拔一毛不取一毫

是啊,今天能拿你一根毛,明天就能拿你一塊肉,後天就拿你一條胳膊,直到拿走你的身家性命。拿了你的東西,還拿得大義凜然,所謂“利天下”。

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的關係,不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命題。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很難說清,而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的先後卻是顯而易見的。是先有磚還是先有牆的問題、是先有水還是先有河的問題。你不能說沒有牆哪有磚,也不能說沒有河哪有水,同理也不能說沒有國哪有家。

沒有個人利益,就沒有國家利益。

國家利益和個人利益不是對立的關係,而是整體與局部的關係,犧牲局部,整體必然受損。一毛雖小,卻是局部的局部,拔之則局部受損,局部受損則整體受損。所以取一毛利天下是騙人的,楊朱根本不信,而拔一毛則損天下卻是鐵的事實。

怎樣才能天下大治呢?楊朱的答案是:每個人的利益都不受侵犯,每個人都不做利於天下的事,則天下大治。

如果犧牲個人的利益才能換取天下的利益,那天下的利益對我又有什麼用呢?憑什麼拔我的毛利天下?誰來拔我的毛?天下是誰的?天下的利益又究竟是誰的利益?或許這就是孟子說楊朱“無君”的原因吧。如果人人如楊朱這般,做到“人人不利天下”,那還能有君主嗎?誰還能以天下爲公的名義,騙取人們犧牲個人利益以維護“悉天下奉一身”的虛假的國家利益?楊朱,你真是偉大!

題外話:

還有一件事,雖然是題外話但我覺得有必要說。與朋友討論楊朱的時候朋友問我:“如果人人都是這種思想,那外敵來犯誰去保家衛國?”我說:“這就涉及另外兩組關係——國家與公民、權利與義務。”

對於一個公民來說,權利和義務誰先誰後?有權利纔有義務。如果我不能享受權利,我當然就沒有義務,一毛不拔沒毛病。所以美國憲法只規定權利,不規定義務。但美國公民並不是無須履行義務,義務由普通法律規定,而普通法律的制定必須在憲法的框架內完成。可以這樣理解,只有在確保公民權利的前提下,才產生公民的義務。所以說,如果憲法沒怎麼規定公民權利,卻規定了一大堆義務,你就有權對它豎起你的中指。

公民與國家的關係,是一種契約關係。公民讓渡出一部分權利(不包括生命、自由和財產等自然權利)給國家,形成國家的權力。國家的權力來源於公民權利的讓渡,所以國家必須履行它對公民的義務。在公民與國家的契約關係中,公民是委託人,國家是代理人。而政府只是一個行使國家權力的機構,政府不等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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