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明(重慶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西遊記》中,孫悟空因爲石猴出身,從小沒有來自家庭的教導,打打殺殺成了家常便飯。儘管經過菩提祖師幾年的調教,石猴依然沒能樹立真正的規則意識。在他“肄業”之後,因爲規則意識淡薄,還是捅出不少婁子。最終佛祖安排他保護唐僧西天取經,實質上是給孫悟空連續“補課”,最終讓他學會遵守規則,從動物變成真正的“人”。

別以爲孫悟空只是個神話傳說人物,別以爲每個靈長動物的成年人天然地具備相應的規則意識。近日,發生在河北唐山燒烤店多名男子騷擾毆打女生事件,行兇者手段之殘忍實屬罕見。而河南某金融單位部分儲戶被賦“紅碼”事件,以另一種看不見的暴力與之遙相呼應,創下輿論場雙子輿情事件並存的紀錄,兩起事件的輿情至今仍在延續。

行兇之惡給人帶來的是直觀的恐懼,健康碼的另類工具化帶給人們的是無形的不安。兩起事件看似並不搭界,卻有着內在的一致性,共同暴露出規則意識的社會性缺失。孟子嘗言: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孟子所謂的“方圓”,可以理解成我們常說的“社會”。當然,孟子眼中的“成方圓”是一種秩序井然的社會狀態。孟子的這個結論,顯然是從大量的社會教訓事件中總結出來的。

現實生活中,沒了規矩的社會就是自然狀態的社會,這樣的社會秩序只能依靠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來維繫。發生在唐山的羣毆女生事件,行兇者奉行的就是這樣的“叢林法則”,而這樣的規則與人類文明所遵循的道德法則格格不入。同樣,賦“紅碼”對羣體性的傷害有時看似不明顯,卻同樣是將法制拋到九霄雲外,某種意義上說,這種隱形的暴力所造成的社會危害或許更嚴重,折射出某些職能部門決策者規則意識之淡薄與缺失。

社會的運行建立在對規則的遵守之上,而規則並非與生俱來的東西,必須靠後天從外部向人的心靈輸入。康德說:“人是唯一需要教育的動物。”沒有規則教育,再現代化的裝備也無法使人成爲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公民,這種“欠進化的人”,依然還是動物性的人。現代社會的規則,歸根結底是彼此尊重和互惠互利的規則。規則意識,也就是尊重他人的意識,當一個人發自內心尊重他人,就不會把別人當作欺侮的對象。

規則是對人的動物性的馴化,成功的馴化把人從動物提升爲有人格尊嚴的人。規則意識促使人在潛意識裏善於角色置換,多站在他者的立場考慮問題。具備了規則意識,唐山燒烤店的悲劇就不會發生;當職能部門的決策者有了規則意識,健康碼也就不會被隨意使用。

規則意識缺失造成了道德方面的“紅碼”現象,使暴力事件一觸即發,違規違紀事件屢見不鮮。是這些新聞的當事人沒有接受過規則教育嗎?未必。瞭解規則卻藐視規則,這或許是更值得深思的問題。規則賦予人的是理性,用理性來約束人內心的動物性的一面,然而,人的慾望總是將個人的喜好凌駕於理性制定的規則之上,當這樣的欲求變成一種習慣,根據個人喜歡而行動的任性就大行其道。這樣的任性不被重新裝進理性的籠子裏,作惡甚至肆無忌憚地作惡就將成爲習慣。

在唐山燒烤店上演的那一幕,我們很難說幾個行兇者是初犯,他們嫺熟的作惡手段暴露了這些人一貫的作惡做派。假如他們有一點點規則意識,他們的道德狀態就不會變成“紅碼”。受典型案件曝光的“啓發”,一些地方出現了舉報黑惡勢力者排長隊的現象,由此可知,“道德紅碼”讓不少居民處於野蠻威懾之下,這種情況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

人類社會從“道德無碼”的自然狀態逐漸進化到“道德綠碼”的理性狀態,靠的正是規則意識的普遍形成。理性意識是最好的“道德報警器”,當一個人的慾望蠢蠢欲動之時,理性這個“道德報警器”已經鈴聲大作,警告他不可越過規則率性而爲,否則將面臨道德的審判。從這個意義上說,網絡輿論場就是當代社會最好的規則學校,也是道德審判的法庭。

我們看到,唐山燒烤店事件和河南的賦“紅碼”事件因爲被送入網絡輿論場,一下子讓億萬網絡用戶看到了規則對於社會生活的重要性,規則喪失的可怕促使民衆規則意識的陡然覺醒。連日的輿論聲討,讓兩地的職能部門在巨大壓力下不得不按照規則行事,這是社會性的規則意識對局部“道德紅碼”的治療。也許,外科手術式的治療未必能深入骨髓,但隨着這樣的“道德紅碼”被多次送到輿論場,輿論實施的道德懲罰逐漸會明顯限制個體的極端野蠻行爲和動用權力侵犯民衆權益的任性行爲。

用規則意識療治“道德紅碼”,實質上是在補從家庭到學校再到社會沒有完成的規則教育課程,通過網絡輿論的強大威力,促使每個人意識到遵守社會規則的重要性。規則意識是一個人行動的嚮導,有了這個“道德報警器”,人的行爲符合了理性的欲求,有助於避免形形色色荒唐行爲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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