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李佳)男子张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赔偿与对方未达成共识,竟情绪失控爬上高压铁塔。雁塔交警与派出所民警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劝说,终将其安全劝下。该男子因这种极端要挟行为,被警方行政拘留。

今天下午,三秦都市报记者从交警雁塔大队了解到,7月7日晚,高某某开启车门时与驾驶电动车的张某某碰撞,致张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交警雁塔大队事故中队认定,高某某负全责,张某某无责任。张某某向高某某提出赔偿1万元的要求,因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张某某于7月20日15时许,爬上电子正街丈八东路十字高压铁塔顶端,以此极端举动作为要挟,欲达成赔偿目的。交警雁塔大队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往事发现场,通过电话和现场高音喊话,联系位于塔顶的张某某,对其进行了约两小时的沟通交涉,稳定其情绪并进行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张某某被顺利劝下铁塔。期间,交警也在联系肇事司机高某某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协调沟通交涉事故赔偿问题。

因交通事故赔偿无果 男子爬上高压铁塔

民警耐心劝说约两个小时,终将张某某从高压铁塔上解救下来 本报记者 李佳 摄

与此同时,交警雁塔大队民警又前往雁环中路派出所,与派出所值班领导讨论对当事人张某某的处理意见。在派出所询问室,交警耐心对张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并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及诉求。最终经调解,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赔偿范围内,高某某与张某某双方就事故达成赔偿协议,此事故经济赔偿问题就此了结。但法律不能无视张某某这种极端要挟行为,因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张某某被辖区雁环中路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民警在此提醒大家:发生交通事故,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应通过自行协商或民事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诉求,切不可因一时冲动,采取过激行为,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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