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导读: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总编辑王英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中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受贿430万,并曾在纪委调查期间,编造虚假证明材料,对抗组织调查。

来源丨广电独家(内容综合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青年记者》等)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近日,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总编辑王英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已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6年,王英在担任山东有线电视中心、山东龙视天下传媒有限公司、山东龙视天下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乐拍商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7家单位或个人在印刷业务承揽、装修装饰工程承揽、高息借款、购买电视节目播映权、广告业务投放、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0万余元。

多次受贿,对抗审查

在起诉中,主要涉及了王英以下案由:

一、2007年至2009年,王英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某在获取借款高息方面谋取利益。相关证人证言证实,王英为完成创收任务,决定由其单位向其朋友王某某个人借款,并安排下属向对方借款并支付利息及签订合同。

作为回报,王某某于2008年11月垫资170万元为王英购买了连体花园洋房一套。直至案发,王英未将该170万元购房款予以退还。

起诉书指控,在纪委调查期间,王英还找到王某某,编造该房系借名购房的虚假证明材料,对抗组织调查。

二、2007年5、6月份,王英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下属以借为名,索要与中心有广告业务关系的某传媒公司董事长高某某人民币30万元。事后,王英安排人在该公司广告业务方面给予关照。该30万元至案发未退还。

三、2009年至2013年春节前,王英利用职务便利,应其特定关系人的转请托,为袁某某在承揽工程方面谋取利益。袁某某为表示感谢,于2010年至2013年春节前,分四次给予王英人民币125万元,并出资45.10582万元为王英装修房屋。共计折合人民币170.10582万元。

四、2011至2014年,王英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特定关系人的转请托,在印刷业务承揽方面为某印务公司谋取利益。2012年底,其特定关系人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某索要28万元,王英知道后未要求退还。

实干派如何滑向了深渊?

从王英的履历可以看出,她曾是一名广电“老兵”,早在1978年便已在山东电视台工作,曾在新闻部担任记者、编辑和编辑组组长、制片人等。

1997年,王英调到山东有线电视台工作,历任总监助理、副台长、新闻频道总监、综艺频道总监。2004年1月起担任山东有线电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资料介绍,在山东有线电视台期间,王英带头策划的节目屡获大奖,她本人也获得了山东省广电系统先进个人、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多次被山东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记功。

当时,山东有线电视中心旗下三个地面频道大改版,王英带领团队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策划出来几档优秀的新栏目,包括生活频道的《生活帮》等,形成了每个频道一档品牌节目的格局,收视热点不断涌现。

资料介绍,她还积极倡导公益活动,成立了荧光基金,扶贫救危,由生活频道和乐拍公司联合举办多次大型义卖、救助活动;曾策划全球华人网络春节联欢晚会、迎奥运文明榜样颁奖晚会、全国民生新闻论坛等多项重大活动。

在王英的积极推动下,山东有线电视中心在全局率先进行产业开发,推进制播分离。陆续成立了多个产业公司,涉及电视购物、动漫产业、内容衍生品开发、数字电视业务等领域。

2006年11月,王英兼任山东龙视天下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8月起,任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副厅级)。

然而,到了这个位置,王英的官运也走到了头。两年后的2013年,王英就因为中秋节前违规发放物品和购物卡,违反“八项规定”,被山东省纪委调查处理,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王英过去的顶头上司落马。当年2月,山东省纪委发布消息:山东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原山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魏绍水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3个月后,即2017年5月,王英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的消息被公布。又过了3个月,王英被“双开”,不久便被逮捕。

在公诉中,检察院指出,本案的警示在于,王英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自欺欺人的认为,只要自己不接触钱,通过他人收受贿赂就和自己没关系,就能蒙混过关落得清白,最终,却是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在最后陈述中,王英表示对自己犯罪非常痛心,非常后悔,真诚悔罪,积极退赃,请求法庭能从轻减轻处罚,给自己一个孝敬老人和为社会再作贡献的时间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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