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9年全國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營業收入增長7.0%)

據對全國5.8萬家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調查,2019年,上述企業實現營業收入86624億元,按可比口徑計算(詳見附註6)比上年增長7.0%[1],保持平穩較快增長。

分行業類別看,文化及相關產業9個行業的營業收入均實現增長。其中,增速超過10%的行業有3個,分別是:新聞信息服務營業收入6800億元,比上年增長23.0%;文化投資運營221億元,增長13.8%;創意設計服務12276億元,增長11.3%。

分產業類型看,文化製造業實現營業收入36739億元,比上年增長3.2%;文化批發和零售業14726億元,增長4.4%;文化服務業35159億元,增長12.4%。

分領域看,文化核心領域[2]營業收入50471億元,比上年增長9.8%;文化相關領域36153億元,增長3.2%。

分區域看,東部地區實現營業收入63702億元,比上年增長6.1%,佔全國比重爲73.5%;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分別爲13620億元、8393億元和909億元,分別增長8.4%、11.8%和1.5%,佔全國比重分別爲15.7%、9.7%和1.0%。

2019 年全國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營業收入情況

絕對額

比上年增長

所佔比重

(億元)

(%)

(%)

總 計

86624

 7.0

100.0

按行業類別分

新聞信息服務

6800

23.0

7.9

內容創作生產

18585

6.1

21.5

創意設計服務

12276

11.3

14.2

文化傳播渠道

11005

7.9

12.7

文化投資運營

221

13.8

0.3

文化娛樂休閒服務

1583

6.5

1.8

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

13899

0.9

16.0

文化裝備生產

5722

2.2

6.6

文化消費終端生產

16532

5.5

19.1

按產業類型分

文化製造業

36739

3.2

42.4

文化批發和零售業

14726

4.4

17.0

文化服務業

35159

12.4

40.6

按領域分

文化核心領域

50471

9.8

58.3

文化相關領域

36153

3.2

41.7

按區域分

東部地區

63702

6.1

73.5

中部地區

13620

8.4

15.7

西部地區

8393

11.8

9.7

東北地區

909

1.5

1.0

注:1.表中速度均爲未扣除價格因素的名義增速。

2.表中部分數據因四捨五入的原因,存在總計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

注:[1] 爲名義增長,未扣除價格因素。

[2] 文化核心領域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文化娛樂休閒服務6個行業,文化相關領域包括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文化消費終端生產3個行業。

附註

1、指標解釋

文化及相關產業指爲社會公衆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相關產品的生產活動的集合。《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規定文化及相關產業包括新聞信息服務、內容創作生產、創意設計服務、文化傳播渠道、文化投資運營、文化娛樂休閒服務、文化輔助生產和中介服務、文化裝備生產、文化消費終端生產9個大類。

營業收入指 “主營業務收入”及“其他業務收入”之和。

2、統計範圍

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的統計範圍爲《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所規定行業範圍內,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或主營業務收入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從業人數在50人及以上或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企業,其中文化和娛樂服務業年營業收入在500萬元及以上。

3、調查方法

每季度進行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單位認定,根據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全面調查取得的數據進行彙總。

4、行業分類標準

執行《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具體請參見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1804/t20180423_1595390.html。

5、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6、2019年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營業收入的上年同期數與之前公佈的2018年數據存在差異,主要原因是:(一)規模以上企業數量發生增減變化。2019年有部分企業達到規模以上標準納入調查範圍,也有部分企業因規模變小而退出調查範圍,還有新建投產企業、破產、注(吊)銷企業變化,以及統計執法去掉虛假企業等因素,使得規上企業數量發生變化。同時,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單位全面清查結果,對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調查單位進行了覈實調整。2019年全國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調查企業數量爲5.8萬家,比上年減少2311家。相應地,按照《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標準,全國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2018年營業收入調整爲80986億元。(二)加強統計執法,對統計執法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規模以上要求的企業及填報的不實數據進行了清理,對相關基數依規進行了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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