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23日下午,上海舉行新聞發佈會,市公積金中心主任浦建華在會上表示,企業合規緩繳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權益,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出申請,將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企業合規緩繳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權益,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出申請,將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原標題:上海市公積金中心:企業合規緩繳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權益)

企業合規緩繳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權益,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出申請,將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2月23日下午,上海舉行新聞發佈會,市公積金中心主任浦建華在會上表示,企業合規緩繳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權益,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提出申請,將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

浦建華表示,對於受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全力幫助羣衆解決問題,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措施:一是企業緩繳不影響職工權益。這次國務院文件允許企業在2-6月之間緩繳住房公積金,對職工來說,緩繳期間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也不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緩繳的企業,其職工在辦理貸款時,無需職工本人提供企業緩繳的證明材料。

二是保障職工合理提取需求。受疫情影響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租房職工,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審覈通過後可適當提高租賃提取額度。

三是貸款不作逾期處理。對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不能正常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可按規定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將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爲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浦建華還表示,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根據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結合上海實際,從以下四個方面細化落實:第一,在適用範圍上,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都可以申請緩繳。不設置企業困難的前提條件,由企業根據自身受疫情影響情況提出申請。

第二,在緩繳期限上,企業可緩繳2020年2月至6月的公積金。我們注意到,有部分企業已繳存了2月份的公積金,那麼這些企業的緩繳期限爲2020年3月至6月。

第三,在緩繳對企業和職工的影響上,職工的部分剛剛介紹過了。對企業而言,對申請緩繳的企業不做欠繳處理,也不影響企業徵信。

第四,在辦理程序上,由企業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同時,希望企業要加強與職工和工會的溝通,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在方式上,上海市公積金中心將提供網上申請渠道,方便企業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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