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我们是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今天是来向你送达材料,这份裁定书已经生效,你如果再有家暴行为,我们将按照法律规定对你采取一定措施。”3月20日,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4周年之际,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向被申请人范某送达了该院2020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3月19日,庐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份特殊的申请书,当事人王女士请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给予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保护。

王女士称,在婚姻存续的20多年里,丈夫范某多次殴打自己,并通过各种方式侮辱威胁,还多次威胁纠缠其家人,严重影响到自己及家人的正常生活,王女士之前顾及到孩子还小,一直隐忍,但范某的暴力行为却不断升级,家暴让她身心遭受伤害,一度患上抑郁症。今年春节期间,王女士又一次遭受范某的殴打后报警,派出所也进行了处理,但范某不知悔改。现王女士已和女儿搬离住所,但范某用微信及短信对王女士及其家人进行威胁和恐吓。3月19日,无法再忍耐的王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收到王女士的申请后,承办法官在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后,对这起“特殊的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王女士的申请进行审查,与王女士本人进行沟通核实案件情况,同时与当事人所在街道妇联取得联系,出具委派调查函,委派街道妇联对王女士与范某的夫妻感情状况及范某是否存在家暴行为进行调查。街道妇联于3月20日回函证实范某确实存在家暴行为。承办法官在查看王女士提交的病例等证据后,结合街道妇联出具的调查报告,认定王女士的申请符合《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并于接到申请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范某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范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亲属。

据了解,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庐阳法院时隔十年后发出的第二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确保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庐阳法院向申请人所在的公安机关、社区、妇联等单位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协助执行,以保障申请人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

日常生活中,每天都会上演一幕幕爱了又分了、结了却离了的情感大戏。婚姻和家庭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日前,安徽省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冬梅带领团队,对去年我省公开发布的2528 份离婚纠纷裁判文书进行分析,发现家暴已成为婚姻破裂的一大“杀手”。合肥包河区法院特聘婚姻调解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唐艳梅就其接触的离婚纠纷案件,将家庭暴力大致分为五种。

警惕冷暴力的伤害

“通过数据统计我们可以发现,各个年龄阶段都存在家暴的情况,其中80 后出现家暴的最多。”曹冬梅表示,在2528 份离婚纠纷裁判文书里,80 后离婚案件也是居于首位,这与80 后年龄正处于30~39 岁,往往在事业及家庭关系处理中都承受着巨大压力有关。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已三年有余,但婚姻中的家暴情况屡屡发生。家暴在现实生活中已不仅仅是显性暴力,随着夫妻双方文化层次等方面不断提高,家庭冷暴力现象增多。”曹冬梅表示,显性暴力常常体现在容易发现的身体伤痕上,但有些家暴是隐性的,属于冷暴力,更多的是造成心理创伤,且不容易发觉。

曹冬梅说,她接过多个与冷暴力有关的案件,比如有的男性存在大男子主义,一不顺心就辱骂妻子。可能他没当回事,但妻子通过心理测评发现患有抑郁,实际上这与丈夫经常性谩骂有很大关系,“还有的夫妻互不关心,互不交流,甚至用一些肢体语言,比如瞪眼、吐口水等,这些都属于家庭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对人的精神伤害很大,有的还会造成孩子精神障碍。曹冬梅希望人们能够警惕冷暴力的伤害,意识到沟通的重要性,“有的夫妻双方一天到晚都没交流,晚上睡觉前各自拿手机在看,这是不正常的。夫妻之间关系并不复杂,缺乏沟通,问题就会越多越大。”

婚姻需要用心经营

“毫无疑问的是,无论是哪种暴力形式,对婚姻的破坏都是极大的。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在婚姻中遇到家暴,都要敢于说不,敢于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维护自身正当利益。”曹冬梅表示,当遇到家暴,要学会正确取证。

在唐艳梅调解的离婚纠纷案件中,男性施暴较多,女性施暴的则少很多。家庭暴力分布在各个年龄段与婚龄段。“刚结婚的、婚龄十年、二十年的都有,且施暴程度随着婚龄增长而更加严重。”

家庭暴力的危害不言而喻。唐艳梅说,家暴会破坏亲密关系,伤害夫妻感情,会对孩子的性格培养有负向引导作用,甚至生活在家暴中的孩子,长大后也会有暴力倾向。

唐艳梅表示,婚姻是一门学问,需要夫妻双方用智慧、用心经营,反对家庭暴力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责任,善待家人,互相尊重。“其实有的家暴是沟通不畅导致的,夫妻双方要善于沟通,互相理解,努力经营好婚姻家庭。”唐艳梅说,在家暴发生时,被施暴方不能沉默,要积极寻求外界援手,比如报警、申请人身保护令等,这些都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到反对家庭暴力行动中来,对家庭暴力采取“零容忍”态度,相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案件,依法惩治施暴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同对家暴说不。

【家暴取证】

1、注意保留家暴后施暴者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证明等;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等。

【家暴种类】

第一种:因语言暴力而产生家暴。

对很多女性来说,她们在语言上占有优势,男性说不过女性时,有时会动用拳头来反击。

第二种:因男方怀疑女方有外遇而产生家暴。

这类男性大男子主义较强,控制欲强,往往会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比如要求女性不外出,不与异性说话、共事。一旦女方外出与异性有接触,男方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进而使用暴力来让女方屈服。这类人在施暴后,往往又会马上跪地求饶,表示不舍得离婚。

第三种:因人格缺陷而产生家暴

这类情形一般比较容易采取极端、过激暴力的行为。

第四种:因施暴方曾被暴力对待过,会有习惯性施暴。

第五种:较为常见的“互殴型”。

面对男方施暴,女方也不示弱,互相厮打,但往往吃亏较多的是女性。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中安在线、安徽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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