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2月13日,財政部印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3號--財政部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三批)的決定》(以下簡稱目錄),在其失效的財政規範性文件目錄中,財政部關於PPP的三大文件全部在列,分別是關於印發《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的通知、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的通知、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2015年4月,財政部公佈了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的通知,提出,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

原標題:PPP物有所值、財承、操作指南文件失效 相關人士認爲操作應該參考舊文件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2月13日,財政部印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03號--財政部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三批)的決定》(以下簡稱目錄),在其失效的財政規範性文件目錄中,財政部關於PPP的三大文件全部在列,分別是關於印發《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的通知、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的通知、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3月31日,一位PPP相關人士指出,雖然物有所值、財承、操作指南都失效,但是在推動PPP項目中,應當參考舊的文件。

在此之前,多位PPP的市場人士對記者表達了沒有指導性文件下項目操作的擔憂。一位PPP行業從業人士就表示,現在的情況是膽子大的地方政府讓借鑑參照相關失效文件,繼續往前推,部分謹慎的地方政府,就讓等,新文件沒出來,怕入庫後項目再被清庫。還有一部分採購完社會資本方後擔心主管部門出新文件,又得改來改去,就先觀望。

“本來PPP被專項債擠兌的空間越來越小,現在更是進退兩難。”

2015年12月18日,財政部以財金〔2015〕167號印發《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該《指引》分總則、評價準備、定性評價、定量評價、評價報告和信息披露、附則6章40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015年4月,財政部公佈了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指引》的通知,提出,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結論分爲“通過論證”和“未通過論證”,“未通過論證”的項目,則不宜採用PPP模式。

2014年11月,財政部公佈了《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主要是爲了爲保證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實施質量,規範項目識別、準備、採購、執行、移交各環節操作流程。

上述三個文件被稱爲財政系統推動PPP三大文件,但在2020年2月13日公佈的目錄中全部失效。

一位PPP行業從業人士告訴記者,雖然三個文件失效,但是實際操作中還會參考三個文件,畢竟沒有新的規範性文件出來,其中物有所值和操作指南有過徵求意見稿出臺,但是後來都沒有下文,在操作中,財承肯定會參考原來的文件,物有所值中舊的和徵求意見稿都會參考,操作指南中一些原則規範性的要求也都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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