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消息,日前該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烏蘭察布市市委原常委、集寧區委原書記(副廳級)楊國文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此案是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後自行查辦的首起留置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楊國文利用其擔任烏蘭察布市化德縣縣長、縣委書記、烏蘭察布市財政局局長、烏蘭察布市委常委、集寧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46 692 250元。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經責令其說明來源,仍有共計價值人民幣94 680 415元的差額不能說明來源,提請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楊國文對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不持異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楊國文案一度引起了媒體的高度關注。據《重慶晨報》報道,今年6月5日,內蒙古紀委監委給予楊國文"雙開"的通報顯示,楊國文不僅搞權色交易,還安排親屬喫空餉,並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讓司機開着公車送他夫婦倆去北京看女兒,每晚九點後開始出去尋歡作樂,有人在其辦公室排隊送禮,據查送禮金幹部達百餘名,行賄企業家達百餘名……"今年8月,《中國紀檢監察》披露了楊國文案的許多細節。其中,一些涉案企業家在接受專案組談話時,不僅一句話不說,還戴着紅圍巾、穿着紅襪子,紅鞋墊上甚至繡着"踩小人"三個字,以爲闢了"邪"就可以矇混過關。

"每晚九點開始尋歡作樂",如此行爲實在配不上黨員幹部的形象,若有人這樣做,不僅敗壞了自己的形象,也會敗壞身邊的政治風氣。近年來,內蒙古始終推進強力的反腐與廉政建設,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楊國文案是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後自治區紀委監委執紀執法高效有力的一個縮影,是內蒙古正風反腐高壓態勢中的個案體現。

2018年上半年,全區共處置問題線索16465件,同比增長53.4%;立案4426件,同比增長24.6%;採取留置措施109人,較去年同期"兩規"人數增長738%,留置平均用時32天。

更值得注意的是,僅在2018年上半年,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就公佈了9起廳級幹部被留置調查的消息,7月份又連續3天留置3名正廳級幹部,可見反腐節奏很快,"打虎"的力度還在加大。

"海運倉內參"注意到,內蒙古在"打虎拍蠅"的同時,還十分注重反腐敗的機制建設。

比如,烏海市着重打通監察監督"最後一公里",包頭市則啓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試點工作,具體來說就是,在嚴格落實自治區開展監察職能向蘇木鄉鎮(街道)延伸試點工作部署的基礎上,結合地方機構改革,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推進監察職能向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市直屬機關工委同步延伸,並細化提出"時間表"和"任務書",配套制定監察職責及權限清單,努力構建3個層面及領域一體延伸、有序推動的工作格局。

呼倫貝爾市從安排部署、前期調研、分工協作、督促協調四方面入手,推進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鄂爾多斯市則把學習貫徹監察法作爲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一以貫之抓緊抓實,力求在學深悟透的基礎上,將學習成果切實轉化爲工作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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