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工信部官網發佈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安全要求-報批稿及編制說明》及《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報批稿及編制說明》報批稿,公示期一個月。文件中,我們不難看出,工信部詳細規定了規定了純電動摩托車、純電動輕便摩托車一般要求、電氣要求、操作要求、安全和警示語的安全要求和試驗方法。與GB 24155-2009 相比,本標準進行了13項技術變化。除此,《新摩電》標準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GB 24155-2009將會作廢。

新電摩標準草稿已出,千萬別再跟掛靠有牽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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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看出,電摩車的門檻也變得越來越高!於是,就有企業打起了小算盤——掛靠大牌企業!不僅是新標準出臺前,“新國標”出臺時就有很多企業想走這條歪路,甚至不惜代價。這可萬萬使不得!

早在今年4月,工信部出臺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就對生產企業的准入和產品准入做出了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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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表明,採取掛靠方式經營電摩是不可行的!許多小企業花鉅額掛靠費進行掛靠,最終卻發現電摩資質不能使用的情況也是屢見不鮮。因爲,電摩資質也不是那麼好拿的!目前,工信部目錄下,真正擁有和即將擁有電摩資質的企業不到6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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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各大經銷商一定要擦亮眼睛,認準工信部目錄,找有電摩資質、3C認證的企業合作。企業也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掛靠不可靠,不如自己獲得資質,這纔是真正一勞永逸之策!(小編整理的如有不全面的請留言幫小編完善信息,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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