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一母生 反哺相推诿——三姐妹拒不赡养老人被拘留同是一母生 反哺相推诿——三姐妹拒不赡养老人被拘留

12月21日下午3时,湄潭县法院马山人民法庭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76岁的老人车某被“遗弃”在家中无人看管,由于事态紧急,马山法庭干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将拒不赡养老人的三个女儿带到法院。

父归坟兮未朝夕,已分黄金争田宅。2011年,车某的丈夫过世后,车某随其子田某强居住,因关坎脚水库占用了车某部分山林土地,得到了20余万元的补偿款,车某的六个子女均要求分配此款,并因此对赡养老人产生纠纷。2018年1月5日,湄潭县法院对车某诉田某芬、田某强、田某秀、田某仙、田某莲、田某群赡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依法判令车某随其中四人轮流生活,其余二人按月给付赡养费。但几个子女并未履行赡养义务,车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田某芬、田某秀、田某仙态度顽抗,多次互相推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瘫痪在床的车某无人照料。为保障老人合法权益,湄潭法院执行干警于傍晚7时许,雷霆出击,果断行动,依法对三名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并立即送往拘留所。

千经万典,孝悌为先。孝顺父母自古以来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养大,作为子女更要有“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的责任意识与担当,不能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群众,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遗弃老人更为千夫所指,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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