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經濟發展速度緩慢,農村人都靠生孩子來擺脫窮苦的生活,雖然養孩子難但是等孩子們長大了也是有更多的依靠。從前的農村誰家的孩子多,誰家的日子過得就好,幹活的人多了自然家也就興旺了。

但是上個世紀開始我們國家的經濟在持續快速的發展着,國家對於農村和農民的優惠政策更是不斷地推陳出新,就連無依無靠的老人們也都沒有了後顧之憂,所以爲了響應獨生子女政策“少生孩子多種樹”又成爲大家新的追求。時過境遷,如今二胎再次放開,農村的三胎政策也已經出臺。

根據我國的相關政策,符合以下五種情況的人都可以合法進行三胎生育。

1. 部分少數民族的農民,符合當地生育政策,可生育三胎。

如今國內大多數少數民族地區的生育政策都是格外的寬鬆的,類似西藏、新疆和青海等地區的農民大多都是允許生育三胎的。只是少數民族地區大多經濟發展滯緩,農民對於生孩子這件事還是比較自主的,即便是政策鼓勵響應也並不是很積極。

2. 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但均被鑑定爲殘兒的家庭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般這類情況下的夫妻都是政策的扶持對象,不僅僅是允許生育三胎而且有諸多的優惠政策幫助。殘疾兒童家庭生活困難,允許生育三胎也算是對於困難家庭的保護與支撐。

3. 曾因不孕不育收養兩個孩子,沒有親生子女的還可以生育三胎。

在農村孩子的血統絕對是重要的事情,所以對於沒有親生子女的農村家庭國家的政策也是有優待的,血脈的繼承是農村人最看重的問題,所以對於有領養孩子的家庭來說,生育三胎絕對是重要的選擇。

4. 再婚夫妻如果一方帶一個孩子,重組家庭後生育一個孩子依然可以生育三胎。

這個其實還是比較好理解的。對於再婚夫妻來說生育的第一個孩子就是一胎但是因爲之前帶有子女,所以人口數量增加,但是對於再婚夫妻來說其實三胎也就是二胎而已。

5. 男女雙方離婚後各自帶一個孩子,重組家庭後沒有親生子女的依然可以生育三胎。

重組家庭都是希望能夠有自己的親生孩子的,所以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即便再婚夫妻一人各帶一個孩子仍然可以再次生育第三個子女。

農村的三胎政策已經展開,但是面對如今巨大的生活壓力不知道是否還有人願意生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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