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已经接着国家高速发展的东风过上了理想的生活,多数家庭为了出行便利也购买了小汽车,随着路上车辆的不断增加,很多车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一些人是进行私了,出现伤者就会报警处理,根据相关的规定,很多事故车会被依法扣押进行质检,此前一位张先生就因为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押,但是这一扣就是两年的时间,好不容易可以把车提走的时候却被告知要先交12000元的停车费,车主直呼很冤枉,但洛阳交警却声称:有规定。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当时张先生开车发生事故报警处理,交警将其车辆拖至洛阳的一个城西停车场。按照正常的程序来说,车辆扣押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如果还有点其他情况的最多也就两个月。据很多车主描述,扣押时间超过一个月就需要自己去要事故鉴定书。只要这个鉴定出来,事故车主就可以把车取走。

可是张先生要求取车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他和对方还存在经济纠纷,并不能将车立即提走。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两年多的时间,直到今年张先生才拿到了事故的鉴定书。原以为这一次可以顺利的把车开走,谁知交警部门让他缴纳12000元的停车费。因为现在这个停车场已经不收取费用,张先生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况且自己这辆车买的时候才花了几千块钱。

张先生寻求媒体帮助之后,洛阳的某交警称这个是规定,在张先生的车辆发生事故的时候停车场还是收费的。但是当媒体要求查阅这个文件的时候,却一直没有音信。也许是迫于舆论压力,交警部门最终免除了张先生停车费的收取。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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