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從電梯裏出來以後,魯女士才發現,原來整個小區都停電了,原因竟是小區物業公司——“上海新體育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體育公司”)物業部拖欠了逾25萬元的電費。吉女士在新體育廣場小區5號樓,租了一間40平米左右的房子辦公,但是今年1月份在交電費時,卻發現有些不對勁:“物業來收電費時,說我1月份電費是3000多元,我當時嚇了一跳,就提出要看一下水電費清單。

“電梯驚魂”的新聞,時不時要報道一次,這不,上海這個小區的居民,最近也遭遇了一次“電梯驚魂”,而電梯出事的原因,竟然是因爲停電?

停電致部分老人“懸空”

“我們朝着門縫大聲呼救,但是聽到對面電梯裏也傳來了呼喊聲。我們才意識到,原來被困的還有其他人。這個時候,我們的手機都沒有信號,還好能打通110,我們就趕緊報了警。”

4月24日下午5點多,家住普陀區新體育廣場1號樓的魯女士遭遇了“電梯驚魂”,

剛從10樓乘上電梯,電梯突然停下,燈光也完全熄滅了。當她和電梯裏另外兩位男士朝着門縫大聲呼救時,卻聽到對面電梯也傳來了呼救聲。40多分鐘後,魯女士和其他被困的10餘人纔在電梯維修工和警察的幫助下脫險。

從電梯裏出來以後,魯女士才發現,原來整個小區都停電了,原因竟是小區物業公司——“上海新體育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體育公司”)物業部拖欠了逾25萬元的電費。停電以後,許多居民都聚在樓下,直到天色完全黑了,小區依然沒有來電。對於一些住在高層的老人來說,因爲電梯停運,只能留在家裏,一位93歲的老奶奶甚至因爲天黑看不清周圍環境,在起牀上廁所時摔倒在地。

後來,小區居民發現,停電的只有新體育廣場這一個小區,周邊小區樓內仍然“燈火通明”。直到當晚10點,整個小區才恢復供電

新體育廣場小區建於2006年,有567戶居民,其中1號樓、5號樓爲商住兩用房,2號樓是商場,3號樓是一家設計研究院,4號是地下停車庫。魯女士所在的1號樓共有3部客梯和1部貨梯。

4月裏還被停過水

“那我們平時交給物業的電費,都去哪兒了呢?”讓魯女士更氣憤的是,物業公司因拖欠電費導致整個小區停電,在收到停電通知後,既沒有第一時間對居民進行充分告知,也沒有提前關停電梯,魯女士感到有些後怕,因爲電梯的空間相對密閉,再加上驚嚇,大家胸口都有些悶,“還好被困在電梯裏的都是年輕人,如果有老人、病人在電梯裏的話,物業公司是否要承擔相應責任呢?”

原來,早在4月18日,該小區曾張貼過“欠費停電通知書”。通知書顯示,該小區的物業上海新體育旅遊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起至4月,拖欠電力公司電費逾25萬元,由於該公司始終未付清欠費,電力公司將在4月24日實施停電。

4月26日,記者從供電部門瞭解到,該地址登記在冊的用戶名爲“上海新體育旅遊有限公司”,申請使用的是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電價,自今年3月起確實已拖欠電費逾25萬元。記者通過企業信息查詢顯示,上海新體育旅遊有限公司同時也是該小區的開發商,從2015年7月開始,負責該小區的物業管理。

此外,多位居民還透露,此前,普陀區供水部門也曾發出過限水斷水的通知,稱該小區物業從2019年1月至4月,累計拖欠自來水公司5.7萬餘元。今年4月份,該小區也因此被停水4天。

小區居民很疑惑,每個月,物業都會派人來收水電費,爲什麼會拖欠水電費呢?大家交的錢都去哪兒了呢?

物業:交電費業主不到五成

4月26日,在新體育廣場小區的物業辦公室,記者見到了物業公司負責收電費的王女士。

她解釋說,該小區是商業用電,每度電費爲1.24元,自2015年7月服務該小區以來,有20萬元左右的電費沒能收上來,特別是到了今年3月份,交電費的業主還不到五成。

針對業主吉女士的反映,物業的王女士拿出了電費明細單。記者看到,吉女士1月份的電費爲1943元,2月份電費爲458元,3月份爲282元。“我們是不能修改電錶數字的,而且吉女士自己買了電錶測試下來,也沒有異常。”

不過,對於物業公司欠下的水電費,物業公司的王女士稱,目前已在向供水、供電部門陸續補交欠款。至於部分業主認爲電費收取不合理的情況,王女士表示,物業每次收完電費,都會將發票開給業主。

當記者表示想聯繫該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時,王女士稱物業經理已經一個多月沒來上班了。

業主:電費賬單有點不合理

針對物業的這一說法,不少居民回應稱,部分居民不願意交電費,是因爲物業收取電費不合理導致的。

吉女士在新體育廣場小區5號樓,租了一間40平米左右的房子辦公,但是今年1月份在交電費時,卻發現有些不對勁:“物業來收電費時,說我1月份電費是3000多元,我當時嚇了一跳,就提出要看一下水電費清單。後來,物業又改口說是1900多元,反正到現在我都沒有看到清單,所以也就沒有交費。”

吉女士表示,自己在2012年就租下了這個房子,這麼多年以來,哪怕是夏天一直開着空調,電費最高也才1000元左右,“我和物業公司負責收費的王阿姨關係挺好,平時都是她說多少電費,我就給多少錢,幾乎沒要求過看水電費清單,難道就是因爲我好說話,所以就可以隨便收費了嗎?”

無獨有偶,新體育廣場小區1號樓的居民劉先生同樣碰到了電費不太合理的情況。

“今年1月份我整月都在出差,2月份因爲春節放假回老家了,等我回來以後,物業告訴我兩個月的電費總共1500元,而我這兩個月總共待在房子裏的天數不超過5天。”劉先生說,自己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房子面積爲39平米,平時每個月的電費在三四百元左右。收到電費單後,他曾向物業討要過說法,但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回覆,於是他也就拒絕向物業交納電費。

街道:暫緩停水停電引入第三方收費

據該小區業委會副主任劉阿姨介紹,由於新體育公司在物業管理中出現諸多問題引起業主不滿,業委會早在2017年12月便通過招標,與古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新的服務合同,但是新體育公司一直拒絕交接工作,拒不撤離,於是業委會又對新體育公司提起了訴訟。

2018年12月,在一審判決中,新體育公司被判退出小區物業管理,但是由於新體育公司提出了上訴,所以直至今日都還在等待二審的開庭。

“老的物業公司不走,新的物業公司也進不來,我們得知新體育公司欠下這麼多水電費後,選擇了報警,但是新體育公司就是不交水電費。”業委會劉阿姨無奈地說。

對此,普陀區石泉街道平安辦的李主任表示,街道將組織新體育公司物業負責人與業委會共同協商,儘快解決拖欠水電費等問題,並牽頭引進第三方代收水電費,將通知業委會告知全體業主,暫時不要將水電費交給新體育公司的物業人員,同時與供水、供電部門溝通,暫緩停水停電,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

希望物業能儘快解決問題,

這種恐怖的事

以後千萬別發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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