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咸寧市紀委監委網站5月8日消息,市紀委對近期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1.嘉魚縣原國土局對轄區範圍內非煤礦山復墾複綠工作失察失責問題。

2013年3月以來,嘉魚縣原國土局對轄區範圍內13家非煤礦山企業履行土地復墾複綠義務監管消極懈怠、流於形式,在13家企業未完成礦山復綠、土地復墾或未足額繳納土地復墾費等情況下,違規爲其辦理採礦許可證延續、變更、新立、註銷等手續。 2018年11月,嘉魚縣原國土局保耕股股長黨軍社、礦管股股長餘志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原縣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肖衛華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通城縣房管局工作人員李林漠視羣衆利益問題。

2017年7月,通城縣房管局與通城縣教育局簽訂《通城縣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將位於雋水鎮某社區公租房租賃給原錦山初中王某等5戶拆遷教師作爲過渡性住房。2018年2月至5月,王某及其家人多次來到縣房管局辦理公租房入住手續,李林作風慵懶、工作拖沓,給王某及家人生活造成不良影響,損害了羣衆利益和政府公信力。此外,李林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李林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3.通山縣原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三中隊負責人毛建文等人作風不嚴不實問題。

2018年3月,毛建文和通山縣闖王鎮環境監管包保責任人王新民在通山縣闖王鎮巡查時,發現龜墩村某種養專業合作社存在污染防治設施未正常運行問題,僅對該合作社實施行政處罰。同年8月,毛、王二人再次巡查該合作社時,發現該合作社依然存在污染防治設施未正常運行問題。對以上巡查發現的問題,毛、王二人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整改,造成周邊羣衆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直至2018年11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將該問題交辦後才得以優化整治。2019年3月,毛建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新民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上述3起問題是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表現,嚴重影響了黨羣關係,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這些受到處理的黨員幹部,有的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行動少落實差;有的對解決羣衆實際困難和問題拖沓推諉、敷衍塞責;有的不尚實幹、不求實效,不作爲不負責。這些黨員幹部受到嚴肅處理,教訓極爲深刻,廣大黨員幹部務必引以爲戒。

來源:咸寧市紀委監委網站

編輯:陳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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