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金龍家庭教育感悟606】習慣的作用有多大

去年3月9日下午4點左右,3個月大的女嬰凡凡在姥姥餵奶後抱着下樓散步,在回家時凡凡趴在姥姥的右肩上睡着了,剛到樓下,凡凡被高空掉下的一個蘋果砸中頭部,蘋果碎成了渣。隨後凡凡被送往塘廈人民醫院進行搶救,因爲傷勢比較嚴重,凡凡當日被轉院至深圳市兒童醫院,目前已五次共計150多天住院治療。後經法醫鑑定,凡凡所受損傷爲重傷二級,分別評定爲二級、十級傷殘,終身需大部分護理依賴。

事發後,東莞市公安局塘廈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最終確定肇事者爲家住該棟某單元的一名11歲女童陳某,事發時其獨自在家。

凡凡父親餘先生認爲,陳某家屬對其女兒傷殘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於是將陳某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賠544萬餘元。4月18日,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但沒有宣判。

北京華夏正源教育科技研究院院長孫金龍分析認爲,不管餘先生索賠的544萬餘元賠償能否兌現,陳某及其父母負主要責任已經是非常明確的。那麼,陳某爲什麼會將蘋果從樓上扔下來呢,這就是習慣養成問題;孩子習慣的養成一定要從小時候開始,從孩子一週歲能自主手拿東西時開始培養,並給孩子定下嚴格規矩——任何東西不允許亂扔,特別是孩子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違規亂扔東西時,一定要執行規矩,該懲罰的一定要懲罰,否則有規矩等於沒規矩。這種良好習慣一旦養成,孩子就不會亂扔東西了。但有的家長總認爲“孩子小,給那麼多規矩會束縛孩子”,其實,家長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不給孩子規矩,纔是害孩子。一個蘋果砸出500多萬元,這看似“偶然”,實則是沒規矩的“必然”結果,只是家長“遇到”時已經晚了,甚至腸子都悔青了。

這就是本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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