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政法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凝聚干警、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新时代政法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要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详细摸排党组织设置情况,按照有利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优化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坚持组织建设从严 确保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清明——以全区法院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为视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从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对持续推进政法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进行了深刻论述,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政法机关做好新时期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政法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凝聚干警、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新时代政法工作实现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履行主体责任,对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建设。长期以来,全区政法机关各级党组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坚持从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高度研究谋划党的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力度。就法院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每年召开的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年度工作,都把党的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与执法办案工作同步部署。每年召开的全区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印发全区法院政工工作要点,都对党建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院党组每年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经常研究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推进党的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事项亲自督办。“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成为全区各级法院党组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严格执行标准,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牢固树立。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全区政法机关按照修订后的《干部选任条例》不断完善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选任机制,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三个特别”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专业化要求, 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注重考察法治素养、业务能力、责任担当和工作实绩,注重培养选拔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善于做民族宗教工作和群众工作、坚决反对分裂,敢于同达赖集团作斗争的优秀干部。加大对长期在高海拔艰苦地区和维稳一线表现突出优秀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使用,优化领导班子知识、专业、经历和年龄结构,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一把手”和重要副职异地交流任职制度,与组织部门衔接互动,完善干警挂职锻炼制度,坚持新招录干警到基层锻炼制度,改进艰苦边远地区招录工作,树立了凭实绩进步、靠实干发展的鲜明导向。

(三)建好建强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建得坚强有力,党的建设工作才能真正落地。全区政法机关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完善工作制度、严肃组织生活、强化能力建设多管齐下,强化党支部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全区中、基层法院在有3名以上党员的内设机构和人民法庭普遍成立党支部,做到哪里有党员干警,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基本实现了符合条件均成立支部的全覆盖目标,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正在逐步形成。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保证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落实。普遍建立实施机关党支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让机关党建工作既接“天线”、也接“地气”。引导基层法院因地制宜建立法官直接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驻村法官”“党员业务标兵”“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在各市地遍地开花。

(四)融入审判实践,引领推动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有效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机关党建的永恒主题。全区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围绕审判、融入审判、服务审判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有效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广泛开展向宋鱼水、詹红荔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提升精神境界、坚定法治信仰。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法官沙龙、法官论坛、司法讲堂、网络课堂在各级法院遍地开花,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等学习培训活动丰富多彩。

二、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从严加强组织建设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由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我们遇到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给政法机关党的建设提出新的重大课题,赋予新的历史使命,加强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突出。

(一)从严加强组织建设是推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政法工作任务的完成,都要通过党组织的积极工作变为党员和全体干警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只有党的基层组织具有较强的组织力、号召力、作用发挥得好,才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政法领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才能卓有成效地完成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光荣使命。就全区法院而言,现有干警2954名,其中党员2157名,占全体干警总数的73.02%,三级法院全部设立了党组,146个党支部均设在司法审判的第一线,党员法官年结案率占全区法院结案总数的95%以上,党员干警已成为法院队伍的主力军,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从严加强组织建设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必然要求。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强化党员先锋意识,是新形势下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项基础工作。政法机关各级党组织是教育党员、培训党员、引导和激励党员干警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建功立业的主要阵地。当前,政法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政法队伍管理体制深刻变化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和要求前所未有,政法机关承担的任务必然更加艰巨繁重。这就要求政法队伍必须具有更加过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必须有一支符合“五个过硬”总要求、与新时代政法工作使命任务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支撑。

(三)从严加强组织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要保证司法体制改革目标的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必须依靠广大干警的积极努力和艰苦奋斗。党组织是党员同广大干部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正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理顺各方面关系的重要任务。正是党组织的有效工作,才保持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法工作的各项改革措施得到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广泛支持,使党同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使司法改革和各项政法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基层党组织要善于引导党员干部、各类群团组织做好群众工作,把党员、群众组织联系起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四)从严加强组织建设,是解决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的现实需要。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反思近年来少数政法干警之所以理想信念不坚定、专业素养不高、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下降,发生违纪违规等问题,同基层党组织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不力有直接关系。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口号多、行动少,导致从严治党力度层层递减;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不够,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有的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管不问。这些问题倒逼我们必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三、从严加强组织建设,确保政法机关政治生态清明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发展新变化,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直面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制约组织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 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组织的力量来源于思想的力量、真理的力量。要通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思、践、悟”贯穿始终,真正学懂弄通做实,确保每个党员干警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侵蚀,对于西方错误思潮坚决予以批驳抵制,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着力促进组织设置优化。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的现实需要。要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详细摸排党组织设置情况,按照有利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优化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三)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支部强不强,关键看班长。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带头人至关重要。加强党组织建设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选好配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善管理、敢担当的党员干部配备到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加强履职培训,强化激励约束,切实提高支部书记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和实际能力,让他们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真正发挥“领头雁”作用。重视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交流和使用,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具有清正廉洁品格的干部吸引凝聚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和创业环境。

(四)积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要带头重视和落实党建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切实增强抓党建工作的意识,把党建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切实做到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优先部署党的建设、率先推进党的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基层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善抓善管、长抓长管,突出政治功能,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五)着力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高低是衡量基层党组织是不是坚强有力、政治功能强不强的重要标尺。把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关键着力点来抓,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效果,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熔炉”作用。要突出政治性,注重解决支部工作用行政会议、业务学习代替党的组织生活等问题。要突出战斗性,真正解决党员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突出规范化,坚决克服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形式化、平淡化、庸俗化等问题。

(六)不断创新组织建设工作方法。创新是党建工作的生命线,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牢牢把握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这条主线,在坚持和运用过去成功经验基础上,探索创新工作载体,寻求新思路,研究新方法,设计新内容,探索新途径,建立新机制,增强组织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夯实党的组织基础。要创新机制,坚持工作部署、督办、考核一体化,从体制机制层面着力解决关系不畅、保障不到位、职责不落实的问题。要创新方法,广泛应用新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技术含量高、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触及灵魂深的党建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党员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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