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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賣餐包的“行業做法”該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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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想過,你點的外賣並不是現場炒制的,而只是用一個被抽掉真空的菜餚包加熱而成的?近日,《成都商報》記者走訪了在“美團”以及“餓了麼”平臺上銷量靠前的外賣門店,發現大量網紅外賣店都沒有堂食,而是在使用菜餚包:有的全部使用,有的則是搭配使用。菜餚包大多保質期在三個月到半年、300天不等。

外賣拼的是速度,由此,生產商道出“使用菜餚包(簡稱餐包)是外賣行業對於食品健康、美味和高效間尋求的平衡點”一言,讓不少人對外賣有了新認識——原來不是現做的,可能只是餐包的二傳手而已。這似乎出乎了人們的意料。幾位被採訪的外賣常客均表示難以接受。也有網友表現淡定:“衛生達標、口味達標,可以接受。”問題是,這種餐包能不能達標、該不該告知,消費者還是一頭霧水。對此,有關部門應及時關注、調研和回應。

一方面,食品安全能否保證。如果餐包能實現健康和時效的統一,不失爲消費者的福音。餐飲行業的底線是食品安全,餐包能不能做到安全,是個專業問題。企業保證顯然還不夠,需要專門的食品安全檢驗機構驗證,也需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餐包應執行的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明確。

記者在四川兩家餐包企業獲知,生產參照的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罐頭食品生產衛生規範》。這樣的歸類科學嗎?畢竟餐包屬新事物,量又大,官方明確標準要好過企業自己站隊。

另一方面,加工工藝應否告知消費者。部分或全部採取餐包加熱的實情,外賣商家並沒有告訴點餐人,據說是生產商的建議。理由是:“在客戶不瞭解的情況下告知,擔心會適得其反,飛機上喫的也是復熱的餐包食品,也沒有告知,我們選擇了跟隨行業內的做法。”“行業做法”沒有法律規定效力高,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第20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情權,經營者有告知的義務。筆者認爲,畢竟用餐包有別於現做堂食,消費者對此介意的話,外賣商家應在售賣網頁上清楚標明真實的加工工藝,把選擇權交給消費者。

生產商和外賣商“擔心會適得其反”,如果食品安全達標,有何可擔心的?還要看清,生產商所謂的“跟隨行業做法”是什麼?飛機用餐包,有保證飛行安全的需要,而且飛機餐包的保質期,在2017年1月頒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航空食品衛生規範》裏有嚴格規定:機餐的冷鏈熱食從開始加工製作到冷庫、到飛機、到送至旅客面前的整個流程不得超過4天。對比外賣餐包動輒保質期180天、300天,企業如此做法,令人堪憂。

在食品安全標準上選擇了罐頭標準,在消費者知情權保障上採取了飛機模式——外賣餐包的生產有些過於隨意,亟待引起重視。當前,外賣交易量急增,專門規定尚且缺位,食品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應深入調研,明確安全標準,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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