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大体分为三个方向

1.之前从事社会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则结合自身特点转为企业制,以后实现自负盈亏,这类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后期基本都是直接被取缔的;

2.从事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则会进行功能强化,使得这类事业单位能更好的提供相关的服务,这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被取消的可能性不会很大,基本还能沿用事业单位编制;

3.从事行政执法类的事业单位则会根据自身的职能性质,直接转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基本上可以说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大环境下,这类事业单位人员将会成为其中最大的受益者,基本上不用担心自己的未来发展问题。

最后,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比较重的,涉及单位比较庞大以及层级系统比较多的事业单位将会采取缓慢推行方法。毕竟这样的一些单位运行方式都比较繁杂,如果一开始就全面实行很有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为了稳妥起见慢慢进行改革才是最可行的方法。比如说现在的农业、交通等事业单位后期预计就会采用这些方法对他们进行整合,组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农业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行业执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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