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淑惠在擔任銀川市興慶區委副書記、區長,靈武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撥付、項目審批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546萬餘元、英鎊2萬元、美元3萬元。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李建軍任職了10個月的靈武市長就升任市委書記,接任靈武市長的正是陳淑惠,此後兩人黨政班子搭檔了兩年時間。

(原標題:獲刑10年的女市長)

據人民網報道,5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寧夏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陳淑惠受賄一案公開宣判,陳淑惠受賄500餘萬元獲刑10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淑惠在擔任銀川市興慶區委副書記、區長,靈武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撥付、項目審批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先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546萬餘元、英鎊2萬元、美元3萬元。

法院認爲,被告人陳淑惠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陳淑惠到案後,如實交代了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在案發前,陳淑惠主動向部分行賄人退贓158萬元,案發後積極退繳剩餘全部贓款。在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及法院審理期間,陳淑惠認罪認罰,確有悔罪表現,應當從輕處罰。綜上,法院以被告人陳淑惠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受賄違法所得財物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公開簡歷,陳淑惠出生於1963年5月,2009年11月至2012年5月,曾任靈武市市長。

2018年10月,陳淑惠被查。

“政事兒”注意到,陳淑惠曾經的搭檔市委書記李建軍於今年5月被宣佈調查。

李建軍也是陳淑惠的前任靈武市長。

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李建軍任職了10個月的靈武市長就升任市委書記,接任靈武市長的正是陳淑惠,此後兩人黨政班子搭檔了兩年時間。

陳淑惠簡歷

陳淑惠,女,回族,1963年5月生,寧夏銀川人,1982年3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1982年3月至1983年10月銀川市郊區永固鄉幹部

1983年10月至1986年8月銀川市郊區永固鄉副鄉長

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寧夏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1988年7月至1997年12月銀川市郊區大新鄉黨委副書記

1997年12月至2001年3月銀川市郊區城鄉衛生管理局局長、城管辦主任

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銀川市郊區興涇鎮黨工委書記

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銀川市郊區,金鳳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期間: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7年9月至2007年10月銀川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銀川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8年5月至2008年12月銀川市興慶區代理區長

2008年12月至2009年11月銀川市興慶區區長

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靈武市代理市長

2010年1月至2012年5月靈武市市長

2012年5月至2015年8月銀川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寧夏靈武羊絨產業園區管委會)主任(副廳級)、靈武市市長

2015年9月至2018年10月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測繪地理信息局)副廳長、黨組成員



張憲超 本文來源:政事兒News 責任編輯:張憲超_NN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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