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隨着直播和短視頻平臺的熱度飆升,“網紅”、“直播”、“帶貨”等詞成爲惹人注目的商業新標籤。然而,這這也催生不少以“網紅”爲噱頭的平臺。

2019年4月,一個打着“網紅”概念的平臺——網紅雲商,被360公司“怒懟了”。網紅雲商被廣大網友“深扒”的同時,背後“以動態獎勵、靜態分紅、股權翻倍等方式‘拉人頭’”的內幕也漸漸浮出水面。

以分紅和股權拉人頭,網紅雲商涉嫌“多層次團隊計酬”和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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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財富和分紅“拉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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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360公司董事長周鴻禕投資的,加入網紅雲商,天天有分紅;持有股票的,後期上市翻幾倍、幾十倍、甚至百倍......”

2019年2月開始,網絡上突然出現許多自稱運作“網紅雲商”的人,大肆使用360公司及董事長周鴻禕的名義進行宣傳,並以分紅和股權爲誘餌吸引消費者投資。

以分紅和股權拉人頭,網紅雲商涉嫌“多層次團隊計酬”和非法集資

據官方宣稱,網紅雲商是“以網紅爲中心,以直播當手段,以區塊鏈做運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新型零售社交電商平臺”,爲消費者提供一個消費即投資的機會。

經過網紅雲商會員給出的邀請碼,下載並註冊了網紅雲商APP。商城是面向網紅雲商的會員或準會員,商品的品類並不豐富,商品總量也不多。相較於購物,網紅雲商商城更大的作用,是推銷財富及後臺結算。在網紅雲商APP裏,可以看到推廣大使、商城代理等按鈕,會員可以直接購買,投資想要的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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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從網紅雲商官方最近發出的市場政策公告可以看到,官方將“年收入百萬、月收入百萬不是夢!”這類話語作爲口號宣傳。網紅雲商的會員在推廣網紅雲商時,也與公司的口號保持一致——將財富回報作爲第一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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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雲商的會員,分爲推廣大使和股東商城。

推廣大使有三個級別:初級(投資99元,獎勵直推業績10%+二代業績5%)、中級(投資4999元,獎勵直推業績15%+二代業績15%)、高級(投資9999元,獎勵直推業績20%+二代業績20%)。

商城股東也有三個級別,初級(投資3萬元)、中級(投資5萬元)、高級(投資10萬元)。收益則分爲動態和靜態兩部分,動態獎勵三個級別都是:直推業績20%+二代業績的20%;靜態分紅分別爲30%商城總業績的17%、27%和56%,級別越高分得越多。在與網紅雲商股東的交談中,網信君發現,分紅是吸引網紅雲商會員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據瞭解,當網紅雲商的推廣大使和商城股東的直推業績達到150萬時,就升爲團隊長(總監),可以拿傘下無限代總業績的10%。有網紅雲商的股東聲稱,網紅雲商的總監數量目前已經超過了1000名,商城每天的流水上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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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網紅雲商的有股東曬後臺收益,他在視頻中稱自己從2019年2月10日加入網紅雲商,在短短24天內,獲得了200多萬的收益。在網紅雲商的“空中課堂”,時常也會有各地區運營中心的負責人分享以財富爲導向的事業機會。

據網紅雲商一位江蘇的股東介紹,當網紅雲商的推廣大使或商城股東業績達到100萬時,給公司交10萬後,就可以投資運營中心。投資運營中心可以自己接洽商家,也可以享受該區域銷售額的分成。“目前全國有60多家運營中心,之前拿運營中心相對容易,現在已經不主推了”,這位股東說,“我們現在投資主要是爲了分紅和公司上市的股權。”

股權誘惑

從網紅雲商的獎金制度可以看到,網紅雲商承諾給每個級別的代理和股東都贈送不同比例的股權(現已改稱期權)。中級推廣大使和高級推廣大使分別贈送5000股和10000股的股權;商城股東則分別贈送5000股、10000股和28000股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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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紅雲商股東發出來的股權協議書(2018年10月版本)可以看到,委託人甲方爲投資者;受讓人乙方爲中直恆鑫;標的人(丙方)爲飛揚天下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協議書中寫到:“飛揚天下股份有限公司按市場價值估算3億人民幣,按每股一元計算,乙方在丙方持股20%,市場價值6000萬......”

2018年,網紅雲商董事長吳海濤公開發言稱:“你們拿公司的股權賺大發了。年後會進行大的融資,所以需要流水和數據。”

2019年,網紅雲商的分紅和股權政策啓動以來,網紅雲商的市場量變速度非常快,業績發展迅猛。截止發稿前夕,網信君從網紅雲商的股東處得知,之前股權協議書裏飛揚天下的股權的市場價值6000萬已經變成了20億。據代理商稱,網紅雲商只招募5萬個合作人,目前公司沒有公佈具體的股權數據及合作人數量,但被告知只剩一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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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雲商董事長吳海濤

股權投資信息不公開,是公司層面的選擇。2019年2月,吳海濤在覈心股東和領導人微信羣裏說:“公司上市的主體以股份公司爲核心,肯定按照上市的方向走,IPO的方式啊,路徑啊,你們不要輕易回答,因爲你不專業,稍微比你懂一點的就把你問住了。上市之前的保密協議都已經簽了,有些東西不能輕易地對外說去。該披露的時候自然會披露......”

吳海濤坦誠,在沒有拿到證監會批准代碼前,募集和買賣股權是違法的,他還開玩笑說:“不能隨便搞啊,拿着老周的生意開玩笑,那是肯定不行的。他發條微博,給我一下,那我可受不了啊。”

2019年4月9日,吳海濤的擔憂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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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360公司發佈了一條聲明,稱360公司及周鴻禕從未參與過“網紅雲商”投資,360公司在致電、發函警告後,“網紅雲商”仍未停止侵權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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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4日,網紅雲商給商城的市場總監發佈通知,嚴禁會員在匯款時備註“股東”、“入股”、“股權”等字樣;也嚴禁會員在言詞和宣傳中出現以上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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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網紅雲商的會員從未停止過“以股權和上市後財富翻倍”來吸引投資者。

同時,公司以“此前簽訂的股權協議書有許多不規範的地方”爲由,回收了此前簽訂的所有股權協議書。有許多網紅雲商的股東反映,公司承諾郵寄新的股權協議書,但十多天過去了,還未收到。

“碰瓷”周鴻禕

4月20日,360公司再次對“網紅雲商”事件做了補充:由於“網紅雲商”遲遲未停止對360的侵權行爲,360 公司已通過工商舉報、法院訴訟等手段,維護合法權利。

網紅雲商到底是誰投資的?爲何從董事長到會員都堅稱是360公司和周鴻禕投資?

據瞭解,網紅雲商隸屬於北京飛揚天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爲吳海濤、聯合創始人及執行董事爲周丹、市場負責人爲李孟竺、運營中心負責人爲吳紅。

飛揚天下電子商務成立於2018年3月,股東分別是北京飛揚天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中直恆鑫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18年7月~2019年1月,飛揚天下股份有限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北京飛揚天下文化娛樂有限公司、海南飛揚天下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陸續成立。據瞭解,“飛揚天下”登記註冊這五家公司,除了飛揚天下文化傳媒註冊資本爲625萬,其餘四家公司的註冊資本均在5000萬至1億元,不過,這五家公司目前的實繳資本均爲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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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飛揚天下”的股權結構圖可以看出,360公司和周鴻禕並未直接投資網紅雲商,也不能證明360公司與網紅雲商存在任何業務關係。

同時,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到,飛揚天下文化傳媒在2018年成爲多起民事訴訟的被告人。同時,從一份判決書中瞭解到,法院去飛揚天下文化傳媒註冊地的企業辦調查其財產情況時,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

不禁疑慮,飛揚天下是否爲空殼公司?網紅雲商法律風險到底如何?

結語

網紅雲商的許多會員在推廣市場時,都會特別強調“網紅雲商的獎金制度只有直推和二代兩級,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從律師事務所諮詢得知,營銷模式中的層級界定,必須包括自己。比如:自己+直推+二代,這就構成了三級。從網紅雲商的獎金制度來看,“總監可以拿整個團隊業績(傘下無限代業績)10%的獎勵”,已經涉嫌多層次團隊計酬。

同時,網紅雲商將動態獎勵、靜態分紅等高額的財富回報作爲吸引消費者的誘餌,有“拉人頭”和“非法集資”的嫌疑。儘管網紅雲商聲稱股權是贈送給投資者的,實際上網紅雲商的股權卻是與投資成爲推廣大使或商城股東“捆綁”在一起,成爲一種變相的股權銷售。

同時,小編髮現,網紅雲商宣傳中的IPO也疑點重重。

首先,網紅雲商的上市主體——飛揚天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也未搭建好上市架構,並不符合上市條件。並且該公司因爲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已於2019年3月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其次,從投行專業人士處獲悉,企業估值是投融資和交易的前提,也是IPO定價的基礎。一個公司的估值,需要綜合性考慮公司所處行業、客戶羣體、盈利水平、未來發展計劃、可能出現的不利競爭等多方面因素,並且需要一個公允價值。此前網紅雲商的股東簽署的持股協議書中,網紅雲商的市場價值估值6000萬,短短几個月之後,這一數據就變成了20億,其公允性讓人疑慮。

第三,IPO審計會針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方面是否真實、公允。同時,投行、會計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也是企業IPO過程中的必要參與者。然而,網紅雲商對於這些信息卻三緘其口,反而告訴投資者需要保密。

據介紹網紅雲商商城每月7日、14日、21日、30(或31)日爲股東發放分紅收益。2月21日至4月30日期間,商城共實現了8次分紅,每一次的分紅金額起伏不定。5月7日,有會員稱沒有收到分紅,具體原因公司沒有正式通知。“目前分紅和股權都在減少,越在前面的越多,越在後面的就越少,上市後是最多的”,一位網紅雲商的初級商城股東對小編說到。

小編髮現,在近兩年瘋狂的資金盤傳銷中,“拉人頭”、“投資分紅”、“股權”等都是重要的標誌。這類資金盤傳銷,不斷“拆東牆補西牆”,對社會的危害極大。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還曾就“以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從事傳銷違法的活動”開展過專項行動。

網紅雲商究竟如董事長吳海濤所說,“是一個還沒有出現競爭對手的、不同於拼多多和雲集的新社交電商平臺”,還是“以高額回報、股權激勵和投資分紅等形式拉人頭的資金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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