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1月10日,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爲的指導意見》,對於乘客實施“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等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爲的,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並強調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檢察機關認爲,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不顧他人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安全,拉拽正在行駛中的公共汽車方向盤,致使車輛失控,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已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批准逮捕。

來源:新民晚報

警事V言

2018年12月4日,浦東發生一起搶奪公交車方向盤事件。乘客梁某某因未及時下車導致坐過站,與公交車司機爭吵要求下車未果後,強行拽拉方向盤,致使行駛中的公交車失控,撞擊同向行駛的電力公司工程車。梁某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於去年12月13日被浦東檢察院批准逮捕。

最新消息

該乘客因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

她的落戶被取消了

落戶涉刑案一票否決

記者瞭解到,目前外省市人員申請上海戶口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通過人社部門,如人才引進、居轉戶、留學人才落戶等,另一種是通過公安部門,如結婚、隨遷等。但無論哪種途徑,只要涉及違法犯罪行爲的,就一票否決。

此前報道

2018年12月4日的警方通報

12月4日9時許,一輛783路公交車沿張楊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張楊路居家橋路站臺,司機打開後門,待乘客下車後就把門關了。之後,司機聽見車廂後部有一女子喊叫,司機便再次打開後門。據車內監控顯示,女子右手持傘站於門前,但未下車,並面向公交車司機方向說話,4秒後,車門關閉。第二次關門後,女子再次示意要下車,車門於3秒後又一次打開,但女子仍未下車,並再次面向公交車司機說話。持續10餘秒後,車門關閉車輛啓動。

車輛啓動後,女乘客從車廂中部快速走至司機身旁,與司機發生言語爭執,同時右手握住方向盤,與司機爭奪方向盤。在此過程中,公交車明顯向左偏移並撞到左側車道的一輛電力公司工程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公交車內無人受傷。

當天,在事發現場可以看到,783公交車車頭左側有碰擦痕跡,電力搶險車輛右側車門嚴重凹陷,事故發生後,民警接報趕赴現場,將肇事女乘客控制住。

到案後,這名女子梁某某供述稱,因當時與司機爭吵,所以司機兩次開門她都沒有下車。檢察機關認爲,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不顧他人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安全,拉拽正在行駛中的公共汽車方向盤,致使車輛失控,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已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其批准逮捕。

檢察官介紹案情

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金檢察官介紹:被告人梁某坐公交車的時候,因爲自身原因錯過了下車的時機,這個時候公交車的車門已經關閉了,她要求司機再次打開車門,這時候司機給她打開了車門。但是第一次打開的時候,梁某覺得公交車司機言語不當,所以她沒下車,雙方發生爭執,在這個過程當中,司機第二次打開了車門,這一段打開車門的時間大概有十幾秒鐘,如果梁某要下車的話是完全可以下車的,但是她一直覺得司機言語中對她有不當的行爲,所以她還是沒有下車,然後雙方發生了爭執。

“其實梁某有兩次機會可以下車離開,避免衝突擴大,但是衝動之下,她竟到駕駛室拉拽方向盤,造成公交車失控。”

檢察官介紹:“這時候梁某心裏覺得非常地氣憤,她就跑到駕駛室旁邊,一把抓過了方向盤,拉拽了方向盤。這時候造成車輛失控,撞向了左側的電力工程車,兩輛車發生物損。”

“提審犯罪嫌疑人梁某的時候,她供述說:如果沒有什麼意外情況,她再過幾個月就可以在上海落戶。但是因爲現在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她這個落戶肯定已經取消了。”

“梁某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危害的後果,但是她還是置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於不顧,實施了拉拽公交車方向盤的行爲。她的行爲雖然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但是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經觸犯了刑法第114條的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在今年一月發佈了指導意見,對於此類危害安全駕駛的行爲,進行了明確的性質認定,並且要求對此類行爲從嚴依法懲處。”(屠瑜)

4月22日,曾轟動畢節的女乘客掌摑公交司機案在七星關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吳某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獲刑兩年零六個月。

近日2019年1月13日16時許哈爾濱醉酒男子毆打公交車司機獲刑六年及海南省一女子掌摑公交司機被判刑四年。

今年1月10日,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爲的指導意見》,對於乘客實施“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等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爲的,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並強調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具有“持械襲擊駕駛人員”等幾類特定情形的,予以從重處罰。

相信這部《指導意見》的出臺,以及上述幾個案例的宣判,辱罵襲擊正在駕駛中的公交車駕駛員的現象必將有一個明顯的遏制,這也將會給普通民衆公交出行增加安全係數。同樣的道理,如果對於多年以來無法改觀的辱罵、襲擊正在執法的民警的違法犯罪行爲也能引起重視並依法嚴肅處置,這個社會的秩序也將有一個明顯的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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