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含量超標9倍多男子未央區賣毒油條獲刑 稱不知添加明礬違法

小喫店開業不足百天,老闆就被抓了,因爲所賣油條中添加了大量明礬。

今年4月6日,53歲的安徽蕪湖市男子陶某租賃未央區新房社區某門店,經營一家小喫店,售賣油條、包子、稀飯、豆漿、米線等。

7月18日,未央區食藥監所執法人員對陶某所炸油條和加工油條的生麪糰進行抽樣提取送檢。經檢測,陶某生產的油條鋁殘留量爲916mg/kg,用於加工油條的生麪糰的鋁殘留量爲861mg/kg,遠超國家相關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要求鋁殘留量≤100mg/kg的標準。

陶某供述,爲使油條口感更好,他長期向炸油條的麪粉內添加明礬,使用量爲每2.5公斤麪粉添加50克至100克不等的明礬。今年4月6日至7月18日,共營業97天,期間每天約賣出油條四五十根,每根價格1元,最低營業額3880元。

檢察機關認爲,陶某在生產油條過程中違法添加明礬銷售,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還應根據《侵權責任法》,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侵權責任。經測算,其生產、銷售油條的總價款最低爲3880元,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陶某應支付銷售價款10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38800元。

昨日上午,灞橋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庭審中,陶某辯稱,此前並不知道添加明礬是違法的,“我和老婆孩子每天都喫自家的油條,也沒有買過油條的顧客來投訴過。”

經過舉證、辯論,法庭合議後當庭宣判,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在公益訴訟方面,判決黃某在判決生效後5日內在西安市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向檢察院交付懲罰性損害賠償金36400元,由檢察院依法管理。(記者 王娜 攝影 陳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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