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17年歲末時,書壇曾掀起一場關於書法批評的“小風暴”。說是“風暴”,是因爲現今有太多的自(新)媒體,傳播的範圍很廣,速度很快;說“小”,是因爲再大也只是在書法圈內而已。不管最初有如何聲勢,都有盡頭。因爲各種利益、利害關係,一些批評則淪爲“空架子”。呼喚批評卻又逆反批評是一種普遍心態,都知道批評很重要,但千萬不要涉及“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所以,一旦說起當代書壇整個生態,常常是問題多多,痛心疾首,可是說到某個具體的人,則又常常是讚歌不斷,甚至齊聲喝彩。這是批評的兩難。然而,只有針對具體的人,纔可以展開批評,否則就是空靶子。

有鑑於此,對於批評本身要進行反思,對書法批評也要開展批評。書法需要怎樣的批評,需要什麼樣的批評家?這些問題一直在探討着。批評不是指責和找茬,而是指出問題,有利於書家進步。不管採取何種表達方式,根本的宗旨和目的要守住。批評家一方面需要獨立的立場,沒有利害關係,可以置身事外,另一方面需要了解書壇,介入書壇的活動,才能把握潮流,所以本身就存在矛盾。批評家要有走鋼絲繩的高超技巧,也正因爲如此,合格的批評家極少,遑論優秀和偉大了。批評常有,批評家不常有。

其實反過來看,能夠作爲批評對象,就已經有相當的價值,能夠代表一個類型,甚至是一個時期。不是任何一個書家都有資格成爲批評的對象,故而提出批評也是一種“承認”,只不過“忽略”了成就部分,直接指出問題所在。

一些評論家就書法款字內容的“複製”提出批評,我認爲是有道理的。書法創作既需要文化修養的積澱,也需要關注書寫的“即時性”狀態。古代書家也有一些內容重複書寫,比如王鐸的臨帖,唐寅的《落花詩冊》等等,但注重“一時有一時之態”。“複製”是個人創造力固化的開始。由此而言,批評的提出,首先是個人進行反思,風格如何進一步完善,進而針對當下潮流進行反思,展覽的模式化已經導致書風的模式化,絕非危言聳聽。這對於個人來說,不是好事,對於書法史來說,並無大礙,到最後會“合併同類項”。話說回來,學書不是想進步就能進步,但不進步肯定就會退步。因爲各種原因,被淘汰的書家是絕大多數,所以大多數人越來越寫不好,其實很正常。

針對當下書壇所存在的一些問題不必過於憂心忡忡,優勝劣汰的規律永遠不會變。寫得好不一定流傳,但寫得爛絕對不會傳世。各自的朝聖路中,主要有兩種人,一種屬於“自燃”,可以自悟,只有極少數書法天才,一種是“助燃”,需要別人的點化,就連米芾也是得益於蘇軾“入魏晉平淡”的建議,取法“二王”,最終走出新路。書壇不妨多點“一字之師”“一言之師”,給自己提個醒,未必不是好事。馬屁山響,聽到的全是讚美聲,但都是假話,只能自欺欺人。聽不進批評聲沒有關係,書法史的淘汰是最無情的,這可是一種最嚴厲的批評。想想還是有句話說得對——“筆墨官司,有比無好”,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來源:中國文化報·美術文化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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