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爲有效打擊酒後駕車違法行爲,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維護法律威嚴,現將酒後駕車違法行爲逾期未接受處理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酒後駕駛機動車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二)項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正文

近年來,南部公安交警根據法律規定及相關要求,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出發,對轄區內的酒後駕車違法行爲進行了大力查處,有效遏制了酒後駕車交通違法行爲的漫延趨勢,維護了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了**各界的支持,得到了廣大人民羣衆的大力擁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酒後駕車交通違法行爲人被查獲後,大部分違法行爲人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酒後駕車的**危害性,主動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處理。但仍有少部分酒後駕車違法行爲人未按規定時限到公安交警部門接受處理。爲有效打擊酒後駕車違法行爲,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維護法律威嚴,現將酒後駕車違法行爲逾期未接受處理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

(網絡圖片)

一、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道路交通違法行爲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報交警支隊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酒後駕駛機動車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二)項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網絡圖片)

二、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六十日,即視爲送達,自送達之日起三日內,交通違法行爲人可以向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南充市順慶區馬市鋪路139號)提出聽證,逾期視爲放棄聽證。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附:酒後駕駛機動車逾期未接受處理人員名單

內容來源:南部在線官網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