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许多网友在关注一个问题:有户口没地的农民,国家会如何补助?比如我是农村户口,但是没有分到土地怎么办?还有些网友年龄大了,有了老婆孩子,也给孩子上了农村户口,可是也没有分到什么土地、宅基地之类的,那会不会有什么补贴或好处呢?

第一大类:因征地失地的农民补助(一)征地补助关于农村里的征地补助,似乎存在着几个标准。有些地方的农村里,其征地补助款按照每亩几万元钱的价格发放给农民;而有些地方的农村里,其征地补助款是按照当地土地前三年总产值的平均值的5—10倍价钱发放给农民。但是,不管哪一种补助,农民征地过程中是绝对有补助款的。(二)粮食补助农民土地一旦被征收后,农民就只能在市场上购买粮食了。国家考虑到这个情况,对征地的农民是会发放粮食补助的。其标准按照1亩/2000元给农民进行粮食补助,有效期为20年。(三)失地低保所有因征地而失地的农民注意了,这个失地低保别忘记了领。在征地失地后的农村里,凡是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的人,每月可以领到55元的失地低保。据有些农民反应,今年的失地低保又上涨了,每月可以领到80元左右了。

第二大类:农村新出生的农民凡是在农村以家庭承包方式分得的土地后出生的农民,他们现在是没有土地。对于这部分的农民,农业农村部给出的总体基调是“村民自愿协调解决新出生农民的土地问题”。纵观这个总体基调,我们不难发现,农村新出生的农民几乎分不到一点土地。有农村户口没有地的原因千奇百怪,但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原因一:土地调整与出生年龄全国第一次分田到户是在1980年,第二次土地调整是在1990年,暂时还没有进行第三次调整,第三次的土地调整是定于2040年,在1990年以后出生和外地迁户口的,没有土地份额。有些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调整工作可能会延迟几年的时间,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那么1996年后的就没有土地份额了。原因二:户口的迁入、迁出户口的迁入迁出造成的影响,比如因嫁娶、求学、外出、死亡等因素都会出现没有宅基地和土地的问题。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是:土地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承期内,不因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死亡而收回该人口的承包地,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员而增加承包地,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保留。

如果是土地被征集,肯定是有补助的,如果没有,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土地征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根据最新的规定:“被征地农民家庭承包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未能调整其他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其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少于70?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假如是属于户口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寄住人员、暂住外挂人员的话,得不到补偿。如果不是土地被征用,可以向户口所在村委会申请承包土地。这个补贴有了新变化:一是领取形式由以前的单独发放粮食补贴调整为粮食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一,统一发放。二是领取条件,以前是只要登记在册的土地,都有补贴。 现在调整为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三是补贴对象,现在只要是种地的农民都能拿到粮食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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