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許多網友在關注一個問題:有戶口沒地的農民,國家會如何補助?比如我是農村戶口,但是沒有分到土地怎麼辦?還有些網友年齡大了,有了老婆孩子,也給孩子上了農村戶口,可是也沒有分到什麼土地、宅基地之類的,那會不會有什麼補貼或好處呢?

第一大類:因徵地失地的農民補助(一)徵地補助關於農村裏的徵地補助,似乎存在着幾個標準。有些地方的農村裏,其徵地補助款按照每畝幾萬元錢的價格發放給農民;而有些地方的農村裏,其徵地補助款是按照當地土地前三年總產值的平均值的5—10倍價錢發放給農民。但是,不管哪一種補助,農民徵地過程中是絕對有補助款的。(二)糧食補助農民土地一旦被徵收後,農民就只能在市場上購買糧食了。國家考慮到這個情況,對徵地的農民是會發放糧食補助的。其標準按照1畝/2000元給農民進行糧食補助,有效期爲20年。(三)失地低保所有因徵地而失地的農民注意了,這個失地低保別忘記了領。在徵地失地後的農村裏,凡是女性滿55週歲,男性滿60週歲的人,每月可以領到55元的失地低保。據有些農民反應,今年的失地低保又上漲了,每月可以領到80元左右了。

第二大類:農村新出生的農民凡是在農村以家庭承包方式分得的土地後出生的農民,他們現在是沒有土地。對於這部分的農民,農業農村部給出的總體基調是“村民自願協調解決新出生農民的土地問題”。縱觀這個總體基調,我們不難發現,農村新出生的農民幾乎分不到一點土地。有農村戶口沒有地的原因千奇百怪,但主要有兩方面原因:原因一:土地調整與出生年齡全國第一次分田到戶是在1980年,第二次土地調整是在1990年,暫時還沒有進行第三次調整,第三次的土地調整是定於2040年,在1990年以後出生和外地遷戶口的,沒有土地份額。有些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調整工作可能會延遲幾年的時間,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工作,那麼1996年後的就沒有土地份額了。原因二:戶口的遷入、遷出戶口的遷入遷出造成的影響,比如因嫁娶、求學、外出、死亡等因素都會出現沒有宅基地和土地的問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政策是:土地承包期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土地承期內,不因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死亡而收回該人口的承包地,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員而增加承包地,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沒有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保留。

如果是土地被徵集,肯定是有補助的,如果沒有,可以向上級部門投訴。土地徵用徵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補償費。根據最新的規定:“被徵地農民家庭承包地被徵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如未能調整其他質量和數量相當的土地給其繼續承包經營的,必須將不少於70?土地補償費支付給被徵地農民。”假如是屬於戶口遷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寄住人員、暫住外掛人員的話,得不到補償。如果不是土地被徵用,可以向戶口所在村委會申請承包土地。這個補貼有了新變化:一是領取形式由以前的單獨發放糧食補貼調整爲糧食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三項補貼合一,統一發放。二是領取條件,以前是隻要登記在冊的土地,都有補貼。 現在調整爲可以是二輪承包耕地面積、計稅耕地面積、確權耕地面積或糧食種植面積等,具體以哪一種類型面積或哪幾種類型面積,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自定。三是補貼對象,現在只要是種地的農民都能拿到糧食補貼,補貼對象原則上爲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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