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蜀主刘备临终前劝勉儿子刘禅说,不要因为好事微小而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微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大善,而小恶积多了也会坏大事。告诫我们为群众办事要从办小事情做起。

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在对待百姓的“小事”上,常常让少数党员干部不以为然,更让少数领导干部视若无睹。不但不主动去处理解决,而且睁只眼、闭只眼,能拖就拖,认为解决不解决无伤大雅,不可避免地伤害了群众感情,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其实,很多全局性、有影响的大事往往就隐藏在纷杂琐碎的小事里面。小事虽小,却反映一个人的心灵,是大事的基础,轻视小事,最终也难成大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人民群众的事不应有大小之分,我们眼里的“小事”,在群众眼里很可能就是“大事”。我们如果能为群众办好每件“小事”,就能为群众解决大难题,赢得社会尊重和群众的赞扬。

所谓“小事”,就是不容易引人关注、难以造成影响的事。然而,从内涵上分析,一个“小”字却覆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群众每天的饮食起居、吃喝拖撒其实就是由一件件小事组成的。这些小事却与群众切身利益戚戚相关,关乎群众情绪,是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满意度的大事。老子说: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所以,关注小事,解决小事,绝非小题大做,恰恰体现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要让群众看到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就要认认真真地解决好群众的“小问题”、“小事情”。因为这些“小问题”、“小事情”看上去虽然琐碎、细微,解决好了却意义非凡。不但能有效助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还能为办“大事”打下牢固的群众基础。

其实,百姓评价党员干部,不仅要看办了几件“大事”,更要看对待“小事”的态度。党员干部干没干事,群众往往就看身边的“小事”能不能引起关心,能不能心系基层、情系百姓。“小事”折射形象,“小事”反映作风。事实证明,党员干部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并办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才能以小见大、聚少成多,让群众满意。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抓好为民谋利的‘小事’,必须要像抓‘大事’那样,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之中。”从“小问题”出发解决带有普遍性的“大问题”。才能真正“垒土成台”、“集腋成裘”,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广安区北辰街道 王忠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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