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當事人對違法事實認定及處罰無異議,根據《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項“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五)項、第十三條規定的,處以100元至1000元罰款”規定,局法規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人民幣100元整。上述行爲違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建築物、構築物、其它設施和樹幹上塗寫、刻畫張貼”的規定,已構成違法。

嚴抓嚴管 立案查處

在生活中,相信大家對貼在牆壁上、電線杆上、樓道內的“牛皮癬”並不陌生。這些小廣告一邊被清理,一邊又不斷冒出,不僅影響市容市貌,而且是一些不法分子詐騙的幌子。近期,安溪縣城市管理局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以罰促管”,對拒不整改的當事人,堅決依法立案查處。

#案情回顧#

5月7日10時15分,內城市容中隊執法人員正在進行日常巡邏,發現一名男子在穎如橋沿線路邊牆壁上亂懸掛橫幅。上述行爲違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建築物、構築物、其它設施和樹幹上塗寫、刻畫張貼”的規定,已構成違法。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制止,並對違法行爲進行現場覈實取證,同時現場責令當事人把所懸掛的橫幅清理乾淨。

#處理經過#

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調查詢問,並認真聽取其陳述、申辯後,結合前期調查取證所得證據,執法中隊向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告知書》。

先清理再處理

#處理結果#

因當事人對違法事實認定及處罰無異議,根據《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項“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五)項、第十三條規定的,處以100元至1000元罰款”規定,局法規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人民幣100元整。

城管提示

安溪縣行政執法局將嚴格按照“三步式”執法模式(先進行告知、再責令整改、最後依法處罰),嚴肅查處此類破壞市容、影響環境的違法行爲,對拒不整改的公司/個人一律立案處罰。每個居民都有責任和義務愛護,發現有亂塗亂貼等行爲時,可及時撥打舉報電話“110”或“23266110”。

來源:安溪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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