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隊5月6日發佈的《關於啓用楚雄市城區144套電子監控自動抓拍系統的公告》中,明確了兩個不禮讓斑馬線抓拍路段,在楚雄不禮讓斑馬線也將被處罰。

團結路與青龍路口

鹿城東路明珠百貨路段

不禮讓斑馬線抓拍上線,那麼,問題來了,車輛到底怎樣纔算做到了禮讓斑馬線呢?對此,交警部門做出專業的解讀。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橫道行走、未抵達道路中心線時,在左幅道路行駛的機動車A、B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

2、行人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分離線外側等待、未進入機動車道,機動車A、B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

3、行人越過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分割線,進入上述位置,機動車A、B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爲,應當處罰。

4、行人沿人行橫道進入機動車A所在的車道後,機動車B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機動車A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爲,應當處罰。

5、行人在道路中心線等待、未進入機動車A、B所在車道,機動車A、B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爲,應當處罰。

6、行人越過道路中心線,進入機動車A、B所在車道,機動車A、B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爲,應當處罰。

7、道路中央採用綠化帶隔離,行人在道路中央駐足區等待的,機動車A、B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

8、行人在機動車、非機動車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橫道行走,機動車A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爲,應當處罰;機動車B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

交警提醒:不論有沒有設置電子警察或交通信號燈,若機動車在人行橫道未禮讓行人,一經查處,將會對駕駛員處駕駛證記3分,罰款150元的處罰。嚴查嚴處不禮讓斑馬線違法的同時,楚雄市交警也將進一步加強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爲的管控,形成“車讓人、人讓車”的文明交通環境。

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宣

來源於:楚雄市交警官微

監審:孫曉東 整理: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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