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答:阴间刑罚种类非常多,比人世间残忍严酷百倍,以现在人看,一定会认为阴间刑罚非常残酷。问:我们一天之中,一生之内,念起念灭不知道有多少,是善是恶即使自己也不能全都记得,阴间官吏记录人的功过,纤毫必录,怎么就不嫌麻烦呢。

鬼神之说,真的是个聊不通又想聊通的话题。

信和不信的人聊这个估计就和文盲和一个物理学家聊电流这个事差不多。

但是电流电压看不见,你却能看电视。

而鬼神之说,也许很多人有经历,但是无法记录或者随时可见,并且不可证,以致于我们的主题思想是不支持这类的。

最近找资料的过程中,忽然看到《幽冥问答录》。

细细读下来,觉得十分值得推荐给大家,内容较多,放几段文章节选,相信大家读后也会对人生对生活有新的看法。

至于真假,答案在每个人心里吧。

资料:《幽冥问答录》是清末民初的时候,一位名叫黎澍的法律界名人,他在十九岁时整理的。

话说清末民初之时,有一位名叫黎澍的法律界名人,他在年约十九岁时,于某夜睡梦中,见一人前来找他,说有事相请,他看来人非常礼貌恭敬,于是就随口答应了,之后来人也就告辞。

过了四、五天,原先梦到的人又在黎先生睡梦中出现,且用马车接他前去一公堂(后来知道是地府)开始升堂审问罪犯,从此这位黎先生就在每天午后或晚间睡梦中进入地府干了四、五年的冥判(就是阴间的法官,现在电视连续剧正在上演的包青天也是冥判转世,所以包公日能理阳,夜能断阴)。

他的朋友为了利益世道人心,向他详细询问了阴间的种种,并汇集成了《幽冥问答录》一书。

1

问:先生早年曾经作过阴间的判官,是不是

答:是的。世间的人听到这些事都很好奇,可是在我看来,都是些平常的事情,没什么好奇怪的。

问: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答:是光绪庚子(一九)年间发生的事,当时我十九岁。

问:您所担任的是什么职务,属谁管辖,有几个职员?

答:属东岳大帝管辖,可是我一直都没见到东岳大帝,仅仅在判案后将结果上报而已。我当时担任分庭庭长,另有陪审员四人,其他办事的小鬼很多,不计其数

问:您担任阴间判官多长时间,每天都去吗?管辖哪些地方?

答:前后四五年,每天都去,管辖华北五省

问:阴间为什么请您做判官?

答:我也曾经托同事问其原因,据说:我几世前曾经作过阴间的判官,宿世的因缘所牵引,所以这世又作了阴间的判官。

问:阴间判官有工资吗?

答:有。但是对人毫无用处,所以我没有领取。

问:阴曹地府有法律吗?先生没有学习过阴间的法律怎么能判断无误呢?

答:好像没有看到有什么规定、法律,只是根据案情进行判决,自能掌握案件的关键处,根本不需要经过考虑。

问:您所管的是哪些案件?

答:我管的是人死后十个月以内的善恶案件,超过这个时间的就属于其他人管了。

2

问:人死以后,他的神志是迷迷糊糊彷佛在梦中,还是清醒如平时?

答:像平时一样清醒。

问:人在断气的时候,灵魂脱离肉体,这时有没有痛苦呢?

答:人在死的时候,大多都有疾病,灵魂离开身体,就像是开门出了房子外面一样,本来没有什么困难,回想以前在病床上的痛苦,反而现在感觉得到解脱。有的人因为牵挂自己的妻子儿女,或者是留恋自己生前的财产,心中执着不舍,气息残存不断绝,灵魂因此不容易脱离身体,这个时候是最痛苦的了。如果一个人在生时,养成对世间一切看得淡泊,对于妻子儿女、钱财名利,没有贪恋的心念,这样的人,他的灵魂离开身体,就像是脱衣服一样轻松,丝毫不用费力

问:阴间也有喝水吃饭这些事吗?

答:有。但不许我喝水吃饭。

问:阳世人们祭祀所供养的饮食,鬼神能不能够受用呢?

答:可以的。但只不过是闻一闻它的气味,不是真的把东西吃了。例如在夏天的时候,同样的两碗食物,一碗用来供鬼神,一碗没有供鬼神,已经供过鬼神的,一定比没有供过的要先腐坏,就是因为供过鬼神的那一碗的气,已经被鬼神摄走了。

3

问:阴间也有念佛修行的吗?念佛和读诵经典既然有这么殊胜的功德,为什么阴间的鬼不赶快念佛诵经以求超升呢?若有鬼不知道怎么念佛诵经,为什么它不去仿效人间的念诵方式呢?

答:一到阴间做鬼,神智就被自己的业力障碍住了,当然就不知道要念佛和读诵经典;即使我们念佛诵经,它们也看不到、听不见。因此我们修行一定要趁自己未断气之前,死后再要修行就难了。

问:阴间审判犯罪应负的刑责,有没有错误的情形?

答:不会。阴曹地府对于犯人的罪状都早有精确谨慎的调查,证据确凿,因此审判非常的公允,从来没有审判错误的事。

问:阴间既然没有成文法律,那么罪轻罪重,如何衡量?

答:这要看他犯罪的动机和所产生的结果,衡量情节、依据道理来判定罪刑轻重。现在用盗窃来作比喻,如果盗窃的人是迫于生计,不是将盗窃的钱财乱用;或者被盗窃的是一个富人,盗窃数量不大,对于富人的生计并没有影响,富人对这些钱财也不是很痛惜;又或者所盗窃的是将要花在吃喝嫖赌等不正当地方的钱财,那么盗窃的罪就比较轻。万一富人被盗窃,使奴婢仆人受到责罚,以致奴仆气愤自杀;或是贫穷人买米买药的钱,因为失窃而导致饿死或病死;或被盗之人被迫与窃贼发生打斗,导致杀人害命,那么案情就非常严重,不能以寻常盗窃案来对待了

问:我们一天之中,一生之内,念起念灭不知道有多少,是善是恶即使自己也不能全都记得,阴间官吏记录人的功过,纤毫必录,怎么就不嫌麻烦呢?

答:人的思想,念起念灭,做过就忘了,像空中的鸟飞过的痕迹,水面的泡沫,影响不大的,那么阴曹也不予记载。如果一心专注,念念不忘,虽然没有付诸行动,也是有功过被记录的;如果由想法付诸行动,那么功过就更加明显了。

4

问:被刀杀害和其他惨死的鬼魂,身首不全,他们的灵魂和平常病死的鬼有什么差别吗?

答:他们的灵魂身首是完整的,和普通的鬼没有差别,只是脸面让人感觉稍微模糊,并且受伤的部位带有血迹,而且容貌悲伤凄惨,像是很痛苦的模样

问:鬼也有灭亡消失的时候吗?

答:有。我所见过年代最久的鬼,大概远至宋、元朝为止,至于唐代以前的鬼绝对没有见过。可能是因为年代太过久远,早就消失灭绝了;除非成佛,否则不能够万古长存啊!

问:人从年幼到年老容貌是逐渐变化的,鬼的容貌是否也逐年衰老呢?

答:鬼的容貌和他病死的时候一样,好像不会因为年岁渐长而衰老。

5

问:人的善恶,鬼神怎么能全都清楚,并且完整纪录呢?

答:鬼神能看见人见不到的东西,听见人听不到的声音,人的种种思想行为,鬼神全都能一目了然,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另外鬼神能透过看人头顶上红黄白黑等光,而知道这个人行为思想的善恶。

问:犯罪的鬼也有狡辩的吗?

答:非常多,犯罪的鬼对他所犯的罪也一定极力狡辩,等到出示确凿的证据,才低头认罪。我曾经审判一个鬼,作恶多端,这个人生前表面修善,暗地里造恶,对他所犯的罪,极力否认。我看他罪案堆积如山,证据确凿,想立即判刑,没想到这个鬼忽然口诵《金刚经》,左右陪审者看到他头顶上出现红光,急忙请我停止审判。我怀疑左右收受贿赂徇私,仍然准备判刑,可是那个鬼不断的诵经,左右极力请我肃立。我说:「我身为判官,怎么能向罪犯肃立?」左右说:「不是这个意思。这个鬼头顶上现出佛光,审讯他就是亵渎不敬,不如停审。」我当时见他们垂手肃立,看起来非常恭敬,因此问他们:「此案如何办理?他们说:「不如判他投生人胎几次,使他不能忆念《金刚经》的时候,再判他罪。」我说:「让他投生人胎,那岂不是便宜他了?并且投胎几次,那么受苦报就要在几百年以后,岂不就延后了他的受报?」左右说:「让他投生为刚出生就死了的胎儿,几年就有几世了,因为他造业有造业的果报,诵经有诵经的功德,二者都不能随便消除,将来分别受报,不会有丝毫差错。」我于是同意了。

问:阴间刑罚有多少种类?

答:阴间刑罚种类非常多,比人世间残忍严酷百倍,以现在人看,一定会认为阴间刑罚非常残酷。

然而从我所经历的来看,人类宁可在人世间受刑,切不可在阴间受刑。人世间受刑,受刑完了就结束了,阴间则受刑后还要再受刑,譬如在人世间杀害十条人命,受罪只不过死一次,阴间则必须用刑十次,刑满后再判他转生十世,全是被人杀死;至于锯解、碓磨、刀山、油锅等刑罚,全是真有的,造恶的果报,是如此的可怕。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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