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安康一火鍋店從泔水中提取“老油” 老闆剋扣工資後被員工揭發)

12月28日上午,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鄒某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對5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對被告人鄒某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爲了達到“懲處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該院還特別邀請安康市城區內50餘名餐飲店經營者旁聽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鄒某於2017年開設了“渝都印象”火鍋店。2017年3月至4月16日,被告人馬某參與該火鍋店管理;2017年3月至7月,被告人張某應聘爲該火鍋店廚師長;被告人劉某、陳某分別於2017年3月至7月、3月至5月應聘爲該火鍋店員工。經被告人鄒某與被告人馬某、張某商議決定,將客人用過的油加工後重新端上餐桌給顧客食用。被告人張某在該火鍋店任廚師長期間,安排員工即被告人劉某、陳某等人每日從火鍋店顧客食用過的火鍋湯鍋中過濾分離火鍋殘渣,並將泔水分離冷卻後提取“老油”,經加工再次使用重新銷售給顧客食用,自2017年3月6日至7月31日期間,“渝都印象”火鍋店營業實收總額數爲963457元。其中實收菜品金額687819元、酒水金額60097元、鍋底金額215541元。2017年8月24日,被告人馬某以“只爲興趣而生00”的網名在網絡上發了“無良老闆回收地溝油。剋扣我工資不給我。”的帖子。漢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看到該帖後,於2017年8月25日對“渝都印象”火鍋店進行覈查,並對該店泔水桶、火鍋香料殘渣盆、火鍋油料桶予以扣押。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鄒某、馬某、張某、劉某、陳某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規定,使用餐廚垃圾加工提煉“地溝油”,並用於生產、加工食品予以銷售,給消費者食用,其行爲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鄒某爲“渝都印象”火鍋店實際經營者,被告人馬某在該店從業期間從事管理工作,被告人張某作爲廚師長安排並傳授被告人劉某、陳某實際操作進行泔水分離、提取“老油”(地溝油)工序,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鄒某、馬某、張某系主犯,被告人劉某、陳某系從犯。在定罪量刑時,漢濱區法院充分考慮了該案犯罪數額、犯罪分子主觀惡性及其犯罪手段、犯罪行爲對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危害、對市場經濟秩序的破壞程度、惡劣影響等,作出上述判決。

何雨芳 本文來源:華商網 。更多精彩內容 請登錄華商網(http://www.hsw.cn) 作者:張建全 責任編輯:何雨芳_NN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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